2016-07-11 02:01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寶萬股權之爭尚未落幕,圍繞著保險資金運用的討論也甚囂塵上。在此背景下,期間來自監管部門的一舉一動自然會讓市場浮想聯翩
從目前監管步驟來看,要求強化關聯交易管理的文件去年已下發,此次《通知》則聚焦“信息披露”。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發布的《中國保監會關于2015年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報》中,有多家保險公司就是因為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問題被點名,其中就包括“寶能系”旗下的前海人壽。 南方日報記者 郭家軒
10個工作日內披露關聯交易
此次《通知》重點對關聯交易的識別、報告、信息披露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予以明確和規范。比如,該《通知》重新定義了“重大關聯交易”,具體指“保險公司與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額占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凈資產的1%以上或超過3000萬元,或者一個會計年度內保險公司與一個關聯方的累計交易額占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凈資產的5%以上”的交易。
這里的三個金額上限分別是“1%、3000萬以及5%”,而此前相關規定的對應數字分別為“1%、500萬、5000萬”。業內人士稱,表面上通知擴大了限定數額,但實際增加了需要披露項目的種類。
總體來看,《通知》主要包括4個方面:一是擴大披露范圍,明確保險公司需在規定時限內,按照交易類型、交易金額分類,對重大關聯交易、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及一般關聯交易進行逐筆或合并信息披露,逐筆、合并披露的適用范圍和條件分別予以明確。
其中,要求保險公司以下關聯交易應當逐筆報告和披露:與關聯自然人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或與關聯法人交易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資產類關聯交易,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買賣、租賃和贈與。
與關聯自然人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或與關聯法人交易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利益轉移類關聯交易,包括提供財務資助、債權債務轉移或重組、簽訂許可協議、捐贈、抵押等導致公司財產或利益轉移的交易活動。
相比此前規定關聯交易需向保監會報告外,此次《通知》對于需要逐筆報告和披露的關聯交易,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在簽訂交易協議后10個工作日內(無交易協議的,自事項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告中國保監會,同時在公司網站、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披露。
二是細化披露內容,明確各類關聯交易需披露的具體要素、渠道和方式,保險公司需完整準確披露相關信息;三是提高披露標準,明確重大關聯交易與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關系或單筆交易金額標準,對重大關聯交易的認定范圍進一步擴大。四是強化法律責任。《通知》稱,保險公司董事會對本公司關聯交易的合規性承擔最終責任。董事會秘書是關聯交易信息披露責任人,應當對本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未設董事會的保險公司應由公司指定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
對此,如果保險公司違反《通知》要求,保監會將責令改正,并可根據相關情況,采取調整分類監管評價、調整公司治理評級等監管措施。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責任人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通知要求的,則采取以下監管措施: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將其違規行為記入履職記錄,進行行業通報;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
下一步將探索建立關聯交易全鏈條問責機制
事實上,作為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要求之一,自2014年5月起至今,保監會對于險企的資金運用信息披露問題已先后出臺了4份文件,分別從關聯交易、風險責任認定、未上市股權和不動產投資以及舉牌公司股票四個方面對險企的信息披露方面作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發布的《中國保監會關于2015年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報》中,有多家保險公司就是因為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問題被點名,其中就包括前海人壽。
上述通知提及: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向保監會報告。經核查,2015年有3家保險公司存在該問題,分別是:太平財險、英大財險、中意財險,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在行業協會網站披露。經核查,2015年有6家保險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存在該問題,分別是:太平集團、太平洋(6.330, 0.04, 0.64%)財險、光大永明人壽、中融人壽、前海人壽、太平資產,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在公司網站披露。
數據顯示,作為“寶能系”旗下的關鍵融資平臺,截至去年12月萬科停牌前,“寶能系”舉牌萬科A(18.460, -0.29, -1.55%)已使用的430億元中,有104億元來自前海人壽的保險資金。截至萬科A停牌前,前海人壽持股萬科占比6.66%的股票,而這個比例已經接近了保監會對保險資金投資股市要求的上限。
另外,根據媒體統計,前海人壽成立以來進行過15次重大關聯交易,并全部與寶能地產有關,前海人壽累計通過各種投資渠道向寶能地產輸送了超過45.3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支持。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布能夠幫助保險行業建立“防火墻”,嚴格防范不當利益輸送、風險跨行業傳遞等風險,并建立起關聯交易風險監測核查機制,嚴格關聯交易比例監控及報告審查。
不過,接下來針對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的監管重拳還不光如此。此次《通知》發布后,保監會下一步還會有哪些舉措?
據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后續還會繼續用好信息披露、分類監管、治理評價等現代化監管工具,強化關聯交易審慎監管;推動保險公司完善關聯交易內控制度,確保關聯交易“防火墻”制度嚴格落實;并探索建立關聯交易全鏈條監管審查問責機制,強化關聯交易過程問責,確保關聯交易合規、公平、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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