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03:48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房地產]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p>新京報訊(記者馬力)從本月1日起,境外個人在北京購房,可以不用再提交紙質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將對境外人員的購房資格進行聯網審核
新京報訊 (記者馬力)從本月1日起,境外個人在北京購房,可以不用再提交紙質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將對境外人員的購房資格進行聯網審核。昨日,市住建委和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境外個人購買商品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
10個工作日完成居留審查
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此前,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購房,要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
因此,在購房時,需要提交相應的居留證明。北京則需要提供紙質版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這次變化與境外人員購房資格標準沒有任何關系,其實就是實際操作中,居留狀況已經實現了聯網審查,所以本著方便辦事人的原則,取消了紙質版資料的提交,直接使用聯網審查。
按照《通知》的要求,購房人向開發商、中介機構、區縣二手房網簽窗口等網簽服務機構提交個人身份證明材料,經初步核查后,在市住建委交易登記系統填報相應信息,信息將自動發送至出入境管理部門,并由相關部門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然后,審查結果由網上反饋至市住建委,通過公安部門審核的,市住建委將對其名下房產情況進行審查,如果都符合條件,方可辦理購房網上簽約手續。境外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請復核。
境外人員購房資格審核標準不變
該負責人表示,除了紙質材料改為聯網審核外,境外人員在京購房資格審核的標準仍保持不變。《通知》發布之前已完成網上簽約,辦理后續權屬登記手續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通知》的發布和實行進一步規范了境外個人在京購房行為和程序,精簡了辦事手續,提高了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能更好地服務在京工作的境外人士,是一項便民利民的舉措。
境外人員購房更便利了,那么非京籍購房是否也便利了?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無論是京籍家庭、還是非京籍家庭,購房資格審核都早已實現了聯網審核,不用提交繁瑣的紙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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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員購房規定
按照現行規定,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只能在注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而且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要超過一年。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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