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12:0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電鰻號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紫天科技及及宋慶等4人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送文件資料,已構成拒絕、阻礙執法行為,嚴重影響福建證監局對其有關檢查工作正常進行,情節嚴重。...
《電鰻財經》電鰻號 / 文
在商業的舞臺上,企業的行為往往受到市場與監管的雙重審視。紫天科技這家曾在資本市場有一定影響力的公司,近期卻因一系列令人瞠目結舌的違規操作,陷入了輿論的漩渦,遭受了監管的重罰。
相關公告顯示,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LIXIANG(李想)及實際履行公司負責人相當職務人員姚小欣因涉嫌拒絕、阻礙執法一案,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2024年4月1日,福建證監局對紫天科技啟動現場檢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均無人辦公,經溝通,福建證監局工作人員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孫公司寧波麥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麥粒”)辦公地點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并出具《監督檢查通知書》(閩檢查字2024061號)和《指定方式報送文件資料通知書》(證監指報字0262024101號),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福建證監局報送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財務報告、財務明細賬、相關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文件資料。
姚小欣系公司原董事長兼寧波麥粒董事,并實際負責紫天科技日常管理其簽收了前述執法文書。因紫天科技未按要求報送文件資料并配合相關檢查工作,福建證監局又先后向其出具《監督檢查通知書》(閩檢查字2024279號)《指定方式報送文件資料通知書》(證監指報字0262024107號)和《關于對福建紫天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關注函》(閩證監函[2025]384號),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8月21日前報送前述文件資料,要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及實際控制人攜帶指定報送文件資料于2024年8月1日至披露的辦公場所配合檢查,要求前述人員及原董事長姚小欣于2024年8月22日至我局辦公場所配合檢查,但紫天科技及宋慶等4人均未配合。
截至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作出時(2025年2月13日),紫天科技僅報送部分文件資料,未按要求提供公司2021年至2023年完整財務明細賬在內的財務賬證。
在上述期間內,福建證監局工作人員多次通過電話、短信及紫天科技工作人員轉達等方式,通知公司董事長兼董秘宋慶、總經理李琳、財務總監LIXIANG(李想)及實際履行公司負責人相當職務人員姚小欣配合檢查工作,該4人知悉福建證監局對其本人及紫天科技檢查要求,但以拒接電話、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規避福建證監局向公司及其本人送達相關執法文書。
紫天科技及及宋慶等4人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送文件資料,已構成拒絕、阻礙執法行為,嚴重影響福建證監局對其有關檢查工作正常進行,情節嚴重。
福建證監局擬決定對紫天科技責令改正,處以一百萬元罰款。對宋慶責令改正,處以八十萬元罰款,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李琳責令改正,處以八十萬元罰款,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LIXIANG(李想)責令改正,處以八十萬元罰款,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姚小欣責令改正,處以八十萬元罰款,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業內人士指出,上述違規行為導致了紫天科技遭受重罰。然而,重罰對于紫天科技來說,或許只是一個開始。其內部管理的問題、企業文化的偏差,都需要深刻反思和全面整改。
對于紫天科技而言,此次事件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但也是一個反思與重生的契機。企業應當認識到,只有建立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培育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才能重新贏得市場的信任、監管的認可以及投資者的支持。否則,只能在違規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最終被市場所淘汰。在商業的浪潮中,企業只有堅守正道,才能駛向遠方,而紫天科技能否在此次風波后實現自我救贖,我們將拭目以待。
《電鰻財經》將對相關事件的后續進展保持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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