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8 19:5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電鰻號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揚州分行(以下簡稱“常熟農商行揚州分行”)存在存款來源不合規;信貸資金違規流入限控領域;票據業務背景不真實等違法違規事實...
《電鰻財經》文電鰻號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揚州監管分局(以下簡稱“揚州監管分局”)公布的揚金罰決字〔2023〕1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揚州分行(以下簡稱“常熟農商行揚州分行”)存在存款來源不合規;信貸資金違規流入限控領域;票據業務背景不真實等違法違規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七條、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揚州監管分局決定對常熟農商行揚州分行處以罰款140萬元。
上述事件也體現出合規經營的重要性,金融機構必須嚴格遵守監管規定,規范經營。首先,金融機構應該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各項業務操作符合監管要求。其次,金融機構應該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此外,金融機構應該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監管政策,確保業務的合規性。
在金融市場上,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都可能導致重大的風險。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保持警惕,加強風險管理,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電鰻財經》將對常熟農商行揚州分行相關問題的整改情況保持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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