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 11:04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由于年報未按時披露,在被立案調查之前,ST輔仁已經收到了監管工作函和責令改正措施決定。
6月1日晚間,ST輔仁發布公告稱,因公司未按規定期限披露年報,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此前,ST輔仁曾發布公告提示,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2021年年度報告及2022年一季度報告,公司股票自5月5日起停牌。如公司股票在停牌2個月內仍無法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則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司目前面臨著至少三個層面的法律風險,包括行政監管風險、退市風險、民事賠償風險。若ST輔仁遲遲無法披露年報,面臨的退市風險將加大,甚至股票可能被強制退市。”
對于年報未按時披露的原因,公司方面稱,是因為審計工作遇到困難,“公司上任審計機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因工作安排無法繼續承接,于2021年12月18日辭任(未開展公司2021年度審計工作),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聘請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為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及關聯方資金往來審計機構。因聘請新任審計機構較晚,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公司審計工作時間較短,年度報告審計工作進度未達預期。”
由于年報未按時披露,在被立案調查之前,ST輔仁已經收到了監管工作函和責令改正措施決定。
4月29日,ST輔仁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監管工作函提及,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年度報告按期披露負有法定義務。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報,已經違反《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并可能觸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交易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啟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程序。
5月7日,ST輔仁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出具的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河南監管局責令公司應切實履行上市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法定義務,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努力采取有效措施,盡快編制、審議、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確保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范運作意識,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
雖然未發布財報,但ST輔仁此前發布的業績快報顯示,公司經營狀況并不樂觀。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同比下降,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且虧損幅度擴大。這也使得投資者十分擔憂ST輔仁的未來命運。而此次被立案調查之后,公司未來發展面臨的不確定性再次增加。
對于ST輔仁此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楊兆全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司面臨著三重風險:“首先,證監會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如確實存在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將會對上市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其次,根據滬深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公布年度報告,將在披露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被強制停牌,停牌兩個月仍未披露年度報告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退市風險警示后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將被暫停股票上市,被暫停上市后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將被終止上市;最后,上市公司未及時披露年報的行為屬于侵害投資者知情權的行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對投資者造成投資差額損失的,投資者可以主張上市公司承擔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責任。”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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