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08:52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Choice數據顯示,包括上述被立案調查的公司在內,截至5月24日,滬深兩市共有11家上市公司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其中,醫(yī)藥生物行業(yè)公司數量最多,共有6家。......
????????近期,有上市公司因未能及時披露年報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截至5月24日,被立案調查的公司數量已增加至4家。
????????雖然年報披露早已收官,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在規(guī)定期限內發(fā)布了2021年年報,但仍有個別上市公司因各種因素尚未披露年報。
????????Choice數據顯示,包括上述被立案調查的公司在內,截至5月24日,滬深兩市共有11家上市公司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其中,醫(yī)藥生物行業(yè)公司數量最多,共有6家。
????????“年報集中反映了公司在一定報告期內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和發(fā)展前景,是上市公司信披的核心,也是投資者獲取公司信息的主要渠道。”北京安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蘇少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未能及時披露年報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存在被相關部門關注、立案調查甚至是行政處罰的風險。此外,未及時披露年報也可能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6家醫(yī)藥生物企業(yè)
????????年報披露不及時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上市公司未能及時披露年報原因主要有:受疫情影響,公司年報報告的編制及審計工作進度未達預期,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報告;因在重大事項上未與年報審計機構達成一致意見;會計師審計報告所涉事項無法在短時間內核實、說明;公司尚未完成董事補選工作。
????????在11家未按時披露年報的企業(yè)中,有6家是醫(yī)藥生物企業(yè),包括紫鑫藥業(yè)、吉藥控股和ST輔仁等。多數公司表示,“未能按時披露年報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響”。其中,紫鑫藥業(yè)表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及審計工作進度未達預期”;吉藥控股也表示,“因受疫情影響,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年度報告”。
????????記者注意到,上述兩家未能及時披露年報的公司,近年來的經營業(yè)績都不理想。其中,紫鑫藥業(yè)2018年至2020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均為負值,期間公司營收規(guī)模不斷縮減,已從2018年的13.25億元下降至2020年的2.86億元;而吉藥控股的經營業(yè)績也不容樂觀,具體體現在2019年和2020年均報虧損,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也在2020年轉為負值。
????????“上述公司解釋未按時披露年報的原因為受疫情影響,這種情況有可能真的是由于疫情妨礙了年報工作中的一些正常交流與溝通,乃至一些需要確認的事項無法確認所致。但是也并不排除有公司是因其他原因無法披露年報,卻以受疫情影響為借口。”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道。
????????除了受疫情影響的解釋外,還有醫(yī)藥生物公司表示,由于更換審計機構導致了年報“難產”,ST輔仁就是如此。該公司上任審計機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北京興華”)于2021年12月18日辭任,2022年3月21日ST輔仁聘請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深圳旭泰”)為新的審計機構。但是因為聘請新任審計機構較晚,深圳旭泰開展審計工作時間較短,導致年報審計工作未達預期。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興華曾對ST輔仁2020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涉及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應收賬款和持續(xù)經營能力等多事項。
????????對于這一情況,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各年度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延續(xù)性,公司不應無故更換年報審計機構,即便更換也應當合理規(guī)劃,以不影響公司如期披露審計報告為前提。ST輔仁管理層沒有合理考慮更換審計機構的程序和影響,某種程度上未能勤勉盡責,管理層對于公司未能如期披露年報存在一定的責任。”
????????4家公司被立案調查
????????存終止上市風險
????????在被立案調查的4家公司中,*ST邦訊和*ST濟堂均表示因審計機構原因導致年報未能及時披露。
????????其中,*ST邦訊表示,因公司在受贈成都能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資產事宜的審計與評估和四川天府銀行三方債務轉移及債務豁免等事項上未能與年報審計機構達成一致意見,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報和2022年一季報。這一事項可能導致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收低于1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從而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條款,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此外,*ST濟堂則在年報披露日最后期限前更換了會計師事務所,4月6日公司發(fā)布了相關公告。前任會計師事務所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提供了1年的審計服務,對公司2020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4月10日上交所對公司發(fā)布了監(jiān)管工作函,表示公司如不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經審計的2021年度報告,將觸及財務類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事實上,上述兩家公司在被立案調查前都已收到擬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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