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09:09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王紅 | [新三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鑒于精選層公司已實行公開發行,對其半年報披露的監管要求,總體是對標上市公司,半年報的披露內容將更加全面和詳細。...
7月22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新三板改革落地的工作安排,全國股轉公司就掛牌公司半年報內容與格式模板進行了調整,首次發布了精選層公司半年報模板,并對創新層、基礎層公司半年報模板進行了修訂。這三個市場層次掛牌公司的半年報披露要求,較好地體現了差異化安排,與不同層次企業的定位和特點相契合。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鑒于精選層公司已實行公開發行,對其半年報披露的監管要求,總體是對標上市公司,半年報的披露內容將更加全面和詳細。例如,要求披露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風險、特別表決權股份相關安排可能產生的風險;要披露核心競爭力變化等重要經營情況;要求額外披露比較式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變動表等。
對于創新層、基礎層的公司,全國股轉公司結合成本收益配比原則,適當降低披露要求,突出財務、非財務方面重要信息的披露。特別是對基礎層公司,進一步精簡了需要說明的事項。例如,就財務數據變化、涉及訴訟、對外擔保、對外提供借款等方面的披露,設置了10%的免于披露比例。這在滿足投資者信息需求的基礎上,盡量降低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
為便于各市場主體了解2020年半年報編制與披露的最新變化以及差異化安排,全國股轉公司錄制了相關培訓課程,近期將上線。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強化信息披露一線監管力度,依托科技監管手段,深化監管協作,有效開展2020年半年報披露的監管工作,以信息披露為抓手,督促掛牌公司規范運作,不斷提高公司質量。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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