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08:51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馬嘉悅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對于方正證券公告所闡述內容,中信信托顯然不同意。昨日凌晨,中信信托在官網發布公告稱,經查,方正證券系自主決策、自愿認購該信托計劃份額,信托計劃的資金運用符合信托...
3月11日方正證券發布一則公告后,中信信托旗下產品——“中信·遠洋弘盛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所涉及的2.3億元貸款糾紛進入公眾視野,更多細節也浮出水面。
方正證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認購中信信托的2.3億元信托資金未如期收到信托收益。經查,該筆資金被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方正集團”)發放貸款,而方正集團又將這筆錢用于代其旗下企業償還前期對中信信托的部分債務。
中信信托于3月12日凌晨回應稱,方正證券系自主決策、自愿認購該信托計劃份額,信托計劃的資金運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約定。
變相輸血還是違規挪用?
方正證券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認購中信·遠洋弘盛信托計劃2.3億元。認購信托計劃后,公司持續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發公告、反洗錢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據悉,上述信托計劃由中信信托擔任受托人,期限為9個月,至2020年7月12日結束,預期收益率為9.5%/年。該產品為主動管理型信托計劃,信托資金用于購買武漢弘盛永泰置業有限公司70%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以及購買該項目公司股東武漢遠正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85%股權,最終用于武漢歸元寺項目B包地塊的開發建設及信托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資金用途。
直至2020年2月,方正證券稱,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最晚時間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萬元,后查看相關公告內容后才得知,中信信托將公司認購信托計劃的信托資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團發放貸款。
方正集團方面表示,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團旗下企業發放貸款25億元,方正集團為該筆融資提供保證擔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團旗下企業未能如約全部還款,中信信托與方正集團旗下企業確定“借新還舊”的業務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團將當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億元貸款用于代其旗下企業償還前期對中信信托的部分債務。
對于方正證券公告所闡述內容,中信信托顯然不同意。昨日凌晨,中信信托在官網發布公告稱,經查,方正證券系自主決策、自愿認購該信托計劃份額,信托計劃的資金運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約定。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師事務所處理相關事宜。
信托增發公告成關鍵點
“《信托法》明確規定,受托人應當遵守信托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如果中信信托在方正證券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信托資金發放給方正集團,來借新還舊,那必然是違規的。但如果方正證券提前知曉資金用途并簽了合同,就構成了向控股股東輸送利益,所以肯定有一方存在嚴重的違規行為。” 一位中型信托公司人員分析稱。
公開資料顯示,方正證券的控股股東方正集團的財務狀況不容樂觀。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其總資產為3657億元,負債3029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82.82%。去年12月,方正集團20億元的AAA級超短融“19方正SCP002”發生實質性違約,截至今年2月21日,上海清算所公告稱,仍未收到方正集團支付的付息兌付資金,該債券在展期后正式違約。
一業內觀察人士表示:“現在雙方各執一詞,關鍵性證據在于信托計劃2019年11月發布的增發公告,如果公告中寫明2.3億元資金的認購投向,方正證券也蓋章確認了,那么中信信托的回應沒有問題,但若沒有寫明,糾紛可能很難解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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