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09:11 | 來源:富凱IPO財經 | 作者:俠名 | [科創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悉,報告期內,賽特新材罰款及滯納金支出分別為9.69萬元、0元、0.37萬元和0.91萬元。但賽特新材在其招股書中僅披露了兩次違法違規行為。...
突發!賽特新材第一大外部股東涉勒索案受審,還能否順利上市?
富凱IPO財經 作者|宋旭光
福建賽特新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賽特新材”)在上交所官網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顯示,賽特新材主營業務為真空絕熱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9年上半年,賽特新材營收為1.94億元,凈利潤為3593.41萬元,本次上市賽特新材擬募集資金4.03億元。
就是這樣一家已通過受理、問詢、注冊等重重關卡,首次公開發行路演正進行之際,卻被曝第三大股東還在有期徒刑中,科創板公司的信披遭到質疑。
據富凱君(富凱IPO財經)了解到,福建賽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月9日科創板注冊生效,按照發行安排,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于1月15~16日組織安排本次發行網下路演,17日開啟初步詢價。
第三大股東涉敲詐勒索案
就在網下路演開始之時,有報道稱賽特新材第三大股東李文忠及配偶傅素英涉惡獲刑,作為最大外部股東卻身陷囹圄,是否涉嫌信披違規?
1月13日賽特新材披露的招股書顯示,李文忠為賽特新材第三大股東,持股數量為297萬股、占比4.95%,由于第一、二大股東汪坤明、汪美蘭為兄妹,汪坤明合計持股53.32%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李文忠則成為賽特新材最大的外部股東。
招股書顯示,李文忠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持有公司5.08%,一度持股超過5%,關聯方中也顯示傅素英是公司報告期內主要股東李文忠的配偶。
但就在賽特新材申請上市過程中,李文忠卻面臨牢獄之災。2019年11月26日,廈門湖里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內容是:2015年以來,被告人李文忠、傅素英多次組織李某枝等人,在湖里區枋湖西路一帶結伙實施尋釁滋事犯罪,以被害人王亞麗等人違約為理由,不顧多次糾紛警情中民警的口頭勸阻和法院停止侵權的生效判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等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以被告人李文忠為首的6名被告人,分別獲刑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四個月不等。
圖片來源:湖里法院網
企查查信息顯示,報告期內,賽特新材三次成為被執行人被立案。
圖片來源:企查查
2019年9月23日,連城縣人民法院同日內兩次對賽特新材立案,該公司均為被執行人,案號分別為(2019)閩0825執1719號和(2019)閩0825執1720號。
圖片來源:企查查
公司高管虛列稅收獎勵金騙取公款
此外,賽特新材的高管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幫助政府工作人員虛開發票,騙取公款。
據(2017)閩0825刑初197號文件,2017年7月14日,連城縣人民檢察院向連城縣人民法院起訴公職人員吳某文犯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吳某文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列開支、虛構工程項目等方式套取資金,其中一起事實就牽連到了賽特新材。
2015年12月,吳某文在揭某的授意下,以要求歸還2012年連城工業園區管委會為賽特新材墊付的90000元魚塘死魚賠償款為由,通過賽特新材副總經理楊某虛列稅收獎勵金,騙取連城縣蓮冠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公款90000元,吳某文私自截留4600元占為己有。
據悉,報告期內,賽特新材罰款及滯納金支出分別為9.69萬元、0元、0.37萬元和0.91萬元。但賽特新材在其招股書中僅披露了兩次違法違規行為。
2018年10月25日,賽特新材因“擅自調換改裝保稅貨物”被龍巖海關處以0.36萬元罰款,公司已及時繳納罰款。
2019年3月1日,公司因“其他申報不實”被東渡海關處以0.10萬元罰款,公司已及時繳納罰款。
據,新浪報道稱無論如何,李文忠、傅素英夫婦此時正在有期徒刑期間,賽特新材卻如火如荼地完成了問詢、注冊,并即將迎來發行和上市,投資者卻對第三大股東的現狀一無所知。
一位從事資本市場業務的資深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時需要履行信披義務。刑事事件要公告的一般是董監高,股東一般只需要披露和持股相關的情況。
但巧合的是,李文忠當前的持股比例為4.95%,而在2018年12月該數字還是5.08%,也就是說李文忠并不需要履行5%以上股東的信披義務。
“但如果這個股東被抓可能引發股價較大變動,可能被兜底條款框進去。”前述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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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常福強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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