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9 07:45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張海蛟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8日訊(記者張海蛟)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以下簡稱“寶安監管局”)對深圳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盒馬”)寶安區第二分公司...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8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以下簡稱“寶安監管局”)對深圳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盒馬”)寶安區第二分公司銷售抽檢不合格鯽魚的違法事實作出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并罰款。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寶安監管局對深圳盒馬寶安區第二分公司作出上述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11月19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市監寶罰字[2019]安12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第(一)項規定: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個月內,深圳盒馬寶安區第二分公司遭寶安監管局處罰兩次。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寶安監管局對深圳盒馬寶安區第二分公司罰款5.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5.5萬元,因存在食品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9月17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市監寶罰字[2019]安52號。
深圳盒馬寶安區第二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為黃麗娜。該公司總公司為深圳盒馬。
深圳盒馬成立于2017年6月5日,隸屬于盒馬(香港)有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盒馬(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5000萬美元。其運營的生鮮服務品牌“盒馬鮮生”自成立以來,今年首次出現關店。
據報道,2019年6月,營業不足8個月的盒馬鮮生昆山新城吾悅廣場店宣布停業。
對此,盒馬鮮生CEO侯毅曾對媒體表示,“盒馬關了一家店。從精細化運營角度講,這家店不符合要求,于是我們關了。但這并不代表我們不開店了。今年年初至今,我們已經開了40多家店,9月底店鋪數量將達200家。今年我們會一點一點地分析成本控制較好的企業,哪些環節做得好,哪些環節做得不好,摳掉不該花的錢,做得高檔接地氣一些。”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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