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8 09:3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現將《問詢函》具體內容公告如下:“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600614 900907 證券簡稱:*ST 鵬起 *ST 鵬起 B 公告編號:臨 2019-165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解決資金占用相關事項的二次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 鵬起”或“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發來的《關于鵬起科技發展 股份有限公司解決資金占用相關事項的二次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3106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現將《問詢函》 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你公司回復我部解決資金占用相關事項的問詢函,并 對外公告,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相關事項發表了意見?,F根據 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7.1 條規定,請你公司及相關方核實并披露以下事項。 一、根據回復,公司全體董監高對萬方投資所稱的北京市順義區土地儲備中 心約 5 億元土地一級開發工程款(以下簡稱土地工程款)可行性發表意見,稱萬 方投資尚未提供債務人的書面確認文件,項目周期較長,目前仍處于預審、結算 階段,能否短期內收回存在不確定性。請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補充披露: (1)土地工程款項目超過協議約定的驗收期,仍處于預審、結算階段的原因, 并說明目前該項目所處的具體階段,預審、結算的時間安排,土地工程款預計收 回時間確定的依據;(2)協議約定,該項目完成土地一級開發并完成入市交易后, 協議價款由取得項目二級開發權的單位直接支付,請說明該土地的入市交易時間 安排,二級開發單位的名稱及支付安排;(3)萬方投資對該項目累計投入成本約 4.1 億元,并預計可收回 5 億元,請結合雙方協議安排,說明收回金額和投入成 本差異的原因和合理性;(4)該項目是否存在已被抵押、相關應收款項被質押等 影響后續還款的情形。
二、根據回復,公司全體董監高對萬方投資所稱的哈爾濱一工具廠不良資產部分收益權約 3 億元可行性發表意見,稱萬方投資尚未提供債務人的書面確認文件,不良資產處置尚未有明確方案,能否短期內收回存在不確定性。請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補充披露:(1)上述不良資產的具體明細和賬面價值,所含土地使用權的性質、位置和面積等情況,相關資產是否被出具評估和審計報告;(2)不良資產處置的具體方案和目前進展;(3)結合不良資產明細及處置進展,說明 3 億元處置款金額和預計收回時間的確定依據;(4)針對哈爾濱一工具廠的相關回款,公告采用了“不良資產部分收益權”和“整體資產預計處置價款”兩種表述,請補充披露上述不同表述的原因,說明該金額是否為處置的凈收益額。
三、公司全體董監高已督促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盡快提供逾期負債等資信情況,以及土地工程款、不良資產處置款的證明文件等具體信息。請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盡快落實公司董監高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按雙方協議約定盡快解決資金占用問題。
四、前期我部多次發出監管工作函、問詢函,督促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披露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要求全體董監高發表意見,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信息未提供,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和可回收性尚待進一步核實。請公司董監高自查在披露相關信息時是否勤勉盡責,能否確保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請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說明簽署并披露相關協議是否審慎。同時,請上述各方說明前期落實我部函件、核查相關信息的具體過程。 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后應立即披露。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實際控制人、萬方投資等相關方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盡快解決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核實并提供相關信息,在收到本問詢函后 3 個交易日內書面回復我部,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回復《問詢函》涉及的相關問題,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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