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2 07:50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俠名 | [要聞]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涉案人員中,徐某某系眾志達原工程運營中心總經理,方某某曦眾志達原工程運營中心工程部經理,楊某某系眾志達成本部經理,潘某某系中間人。
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顯示,新三板掛牌公司眾志達互聯網裝修工程公司的3名工作人員,在工程分包、施工過程中收取他人好處給予他人施工關照,半年時間收受70余萬元。
涉案人員中,徐某某系眾志達原工程運營中心總經理,方某某曦眾志達原工程運營中心工程部經理,楊某某系眾志達成本部經理,潘某某系中間人。
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間,徐某某、楊某某與潘某某經事先商議,在潘某某與戴某某約定好回扣事宜后,將眾志達中標的“萬科03地塊”裝修項目分包給戴某某,后將此事告知方某某并分予其部分回扣。徐某某、方某某、楊某某通過潘某某先后收受戴某某回扣共計21.5萬元。其中,徐某某分得6萬元,潘某某分得9萬元,方某某分得4萬元,楊某某分得2.5萬元。
2017年12月間,徐某某在潘某某在約定好回扣事宜后,將眾志達中標的“古雷1號樓”裝修項目轉包給陳某某,并通過潘某某收受陳某某回扣共計15萬元。其中,徐某某、潘某某各分得7.5萬元。
2018年3月至5月間,徐某某、方某某利再次,在潘某某談妥回扣事宜之后,將眾志達中標的“凱天青山城”裝修項目轉包給陳某某,并通過潘某某收受陳某某回扣7.5萬元,其中徐某某分得2萬元,潘某某分得3.5萬元,方某某分得2萬元。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間,徐某某在潘某某約定好回扣事宜后,將眾志達中標的“瓏玥灣1期”、“永安央譽”裝修項目轉包給王某某,并通過潘某某先后收受王某某回扣共計17.4萬元。其中,徐某某分得6.2萬元,潘某某分得11.2萬元。
2018年4月至5月間,徐某某在潘某某約定好回扣事宜后,將眾志達中標的“古雷5號樓”裝修項目轉包給潘某2等人,共收受回扣9.5萬元。其中,徐某某、潘某某各分得4.75萬元。
2019年3月15日,公安機關在福州市 “山外山一期”建筑工地抓獲徐某某,在廈門市抓獲潘某某、方某某,楊某某另案處理。到案后,3人均如實交代了上述事實,且已退出全部回扣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徐某某、潘某某、方某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法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2年;潘某某有期徒刑1年5個月,緩刑2年;方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新浪財經上市公司研究院恢恢)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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