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07:38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俠名 | [要聞]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衛訊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新浪財經訊 12月5日,安徽證監局披露對衛訊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截至2019年9月5日,衛訊舟與段啟掌、張存愛、張存娟合計持有合肥合鍛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36,358,6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8.0249%,系持股超過5%的一致行動人。衛訊舟新浪財經持有公司1,125,0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0.2483%,系非公開發行方式取得。2019年9月9日,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883,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949%。
衛訊舟作為與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5%以上的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公司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計劃。但衛訊舟在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即實施減持行為,直至減持完成后才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減持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衛訊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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