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09:30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馬婧妤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而眾華所的情況則是“一年兩單”!“整改通知”顯示,眾華所分別于2019年5月因雅百特案被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又于2019年10月因圣萊達案被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監管部門再次向執業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出罰單。眾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眾華所”)在執行審計業務的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一年內領受證監會兩次行政處罰。因此,財政部、證監會決定,責令眾華所暫停承接新增證券業務,要求其提交書面整改計劃,于兩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根據證監會官方網站昨日披露的信息,財政部、證監會于11月20日聯合發布《關于責令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下稱“整改通知”),明確了上述內容。
繼利安達所、瑞華所、立信所之后,眾華所已成為第四家被暫停承接新增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財政部 證監會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兩年內在執業活動中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視為不具備證券資格條件。該會計師事務所須自出現上述情形之日起兩個月內進行整改,并自整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整改情況說明。未按規定提交整改計劃表或者逾期仍未達到條件的,財政部、證監會將撤回其證券業務資格。這一規定在業內被稱為“兩年兩單”。
而眾華所的情況則是“一年兩單”!“整改通知”顯示,眾華所分別于2019年5月因雅百特案被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又于2019年10月因圣萊達案被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在整改和接受核查期間,眾華所的首席合伙人、審計業務主管合伙人、質量控制主管合伙人和相關簽字注冊會計師不得離職、辦理退伙或轉所手續。整改完成后,財政部、證監會將對眾華所的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并根據核查情況作出是否允許眾華所恢復承接新增證券業務的決定。
業內人士認為,眾華所在一年之內兩次被處罰,表明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管理、質量控制體系存在重大缺陷,難以有效防范重大執業風險,嚴重影響了事務所的執業質量。在雅百特案和圣萊達案中,眾華所這一資本市場“看門人”,沒能真正發揮其核查、把關職責。
按要求,暫停承接新增證券業務期間,會計師事務所不能承接包括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擬IPO公司等在內的新的年報審計等證券業務。此前也被暫停承接新增證券業務的瑞華所、立信所,由于審計業務規模較大,上市公司客戶家數較多,均受到了較大的影響。
據了解,眾華所2018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有59家。如上市公司未在2019年10月28日前召開股東大會聘用眾華所為2019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則在眾華所被暫停承接新增證券業務期間,上市公司將無法繼續聘用眾華所。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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