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09:0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趙超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研究發現,在力合科技業績大漲的背后,是公司前員工行賄蔚然成風,其中公司前副董事長曾向重要客戶領導行賄10萬元。
《電鰻快報》 趙超/文
11月6日,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力合科技,300800”),登陸深交所創業板,水質監測系統、空氣/煙氣監測系統、環境監測信息管理系統是公司主要產品。
2015年-2018年上半年,力合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21634.26萬元、26806.25萬元、36936.93萬元、21589.09萬元,歸屬于力合科技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3953.89萬元、5324.40萬元、7761.07萬元、5195.58萬元。
《電鰻快報》研究發現,在力合科技業績大漲的背后,是公司前員工行賄蔚然成風,其中公司前副董事長曾向重要客戶領導行賄10萬元。
此外,力合科技在招股書中并未披露另一名員工彭某某行賄龍巖市環保局副局長的情況。而通過此次行賄,公司的產品銷往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仍是公司重要客戶。
2010年福建汀江紫金礦業重金屬污染事件,被公司作為移動式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參與事故應急與重大監督活動典型應用案例,在招股書中披露。
副董事長領銜行賄
2014年7月4日,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作出(2014)珠斗法刑初字第406號《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葉某某犯貪污罪及受賄罪,根據該判決書,被告人葉某某擔任珠海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站長期間,于2012年末收受力合科技前高管左某某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左某某涉嫌行賄于2014年3月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2015年4月3日,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珠香檢公訴刑不訴【2015】38號),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左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
《電鰻快報》研究發現,珠海市環境保護局曾為公司前五大客戶,其旗下包括珠海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分局、珠海市環境保護監測站。
2014年,珠海市環境保護局為公司第四大客戶,交易內容為水質監測系統、運營服務,小計金額為436.80萬元。
2015年,力合科技向珠海市環境保護監測站銷售空氣/煙氣監測系統、其他產品,銷售金額為490.70萬元。
2015年3月2日,左某某辭去力合科技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職務,同時力合科技與之終止了勞動合同。
《電鰻快報》注意到,左頌明1997年至2015年3月,歷任力合科技副總經理、副董事長;2015年3月后無工作單位,目前仍持有公司12%股份,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此外,公司還有三名前員工涉嫌存在行賄行為。
2008年地震后,湖南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指力合科技)向德陽市環境監測站捐贈了一套地表水自動監測設備并負責維護。2012年,湖南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中標德陽市環境監測站采購的車載監測設備,被告人應某某為該公司謀取設備驗收、款項撥付等方面的利益,在2012年至2013年國慶期間,先后四次收受該公司工作人員饒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7.9萬元。
2010年10月,被告人全某某利用其分管羅源縣環境保護局“羅源金港工業園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和運行管理總承包”項目的職務便利,為力合科技在該項目中中標、驗收、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作為感謝,力合科技市場部員工陳某某在2011年春節前至2013年春節前共賄送2.8萬元給被告人全某某。
2014年11月,因某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張某某受賄案接受檢察機關的調查,力合科技市場部石某某曾于2012年向張某某贈送現金5000元。
行賄信息未披露
《裁判文書網》顯示,2011年,被告人邱殷毅利用擔任龍巖市環保局副局長,參與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銅礦污染事故后期處置的職務便利,接受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員彭某某的請托,為該公司向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銅礦銷售水質在線監測系統設備方面提供幫助,先后于2011年年底和2012年年初分別收受彭某某為感謝而賄送的現金3萬元、1萬元,共計4萬元。關于該事項,力合科技并未在招股書公布。
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銅礦于2011年11月與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購銷在線自動檢測系統設備的合同。
邱殷毅表示,紫金山金銅礦污染事故發生后,事故后期處置組由多個政府部門組成,要求對各排污口水質在線監測系統進行更換和增加,其作為市環保局代表最具發言權。經其向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推薦,采用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該公司的彭某某為感謝先后送其現金3萬、1萬元。
2010年福建汀江紫金礦業重金屬污染事件,被力合科技作為移動式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參與事故應急與重大監督活動典型應用案例,在招股書中披露。
《電鰻快報》注意到,通過商務談判獲得的客戶中,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一直是力合科技的前十大客戶。
2015年,力合科技向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水質監測系統、運營服務,金額為182.93萬元,紫金礦業集團為公司當期商務談判中第二大客戶。
2016年-2018年上半年,力合科技向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金額分別為199.48萬元、 179.06萬元、93.55萬元,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為公司第四、五、九大商務談判獲得的客戶。
針對上述疑問,《電鰻快報》通過郵箱方式向力合科技求證,截止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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