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3 11:17 | 來源:工人日報 | 作者:張貴峰 | [文娛]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麻將館禁令”的核心關鍵詞實際上是打擊賭博。依法打擊懲治各種賭博行為,是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明確要求的。但揆諸現實生活,打麻將與賭博并不能直接劃等號。
10月20日,江西玉山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麻將館禁令”,要求在全縣范圍內關閉棋牌室、麻將館。此舉措被指“一刀切”,引發爭議。隨后,該禁令又因“措辭存瑕疵”而被刪除。記者檢索多個警方官方微信公眾號發現,江西多地均有出臺有關“麻將館禁令”的通告。(見10月22日《新京報》)
“麻將館禁令”引發的爭議,除了行政執法是否“涉嫌超越職權”外,還在于是否會損害群眾娛樂權利。誠如有法律人士指出的,“以行政命令剝奪群眾娛樂權利,實屬不妥”,“對于棋牌室、麻將館等應該區別對待,違法的予以處罰,正常經營的不予干涉。對于麻將館、棋牌室的管理,一方面打擊違法犯罪,一方面保障群眾娛樂。”
“麻將館禁令”的核心關鍵詞實際上是打擊賭博。依法打擊懲治各種賭博行為,是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明確要求的。但揆諸現實生活,打麻將與賭博并不能直接劃等號。如依據2005年《公安部關于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相關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2005年,最高法和最高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樣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這紙“麻將館禁令”是否合乎上述相關法律規定及其精神,是否存在將“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與違法賭博混為一談的問題,顯然值得商榷。當然,應該看到,“麻將館禁令”引發爭議也與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之間的界限模糊有關。如上述公安部和兩高規定,“少量財物輸贏”中的“少量”究竟是多少、衡量標準是什么?“賭資較大”與“少量財物”之間的清晰邊界到底在哪里?
賭博和娛樂之間界限的不清晰,不僅可能會妨礙正常的群眾娛樂,對于警方執法來說,同樣會產生某種不利影響,比如帶來“彈性執法空間”,甚至為“選擇性執法”“養魚執法”“執法經濟”等現象的滋生提供便利。不僅警方的嚴格執法品質難以保證,也會進一步損害法治秩序應有的預期和穩定性。
某種程度上看,警方發布“麻將館禁令”引發質疑,可以使我們透過這起爭議來反思,當地是不是打麻將活動中帶有賭博性質的擦邊球行為較為多發?我們反對簡單粗暴的“一刀切”治理方法,但也不懷疑警方的善意初衷。在娛樂與賭博界限模糊,怡情與違法可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現實背景下,通過這件事來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思路、借鑒更多人性化的治理方式,才是當下更有意義的討論方向。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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