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4 10:04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劉筱攸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微信支付改寫行業游戲規則的圖謀,正受到其合作伙伴們的質疑。
一場移動支付市場的暗戰正在上演。
微信支付改寫行業游戲規則的圖謀,正受到其合作伙伴們的質疑。
9月10日,是微信支付實施商戶認證新規,推行二次認證政策的日子。此前,該政策在8月中旬一推出,即已遭到來自收單機構、服務商、銀行的集體抵觸。
業內人士認為,認證新規將改變移動支付生態鏈中的固有利益格局。一位大型綜合支付機構高管對上證報稱,微信支付此舉將“從合作機構手中搶奪商戶,收割B端市場”。
在陣陣反對聲中,微信支付于9月10日臨時調整了其二次認證政策的實施策略。據了解,新規擬對所有新增商戶實施認證,而在實際執行中調整為對當日交易額超過5萬元的商戶進行認證。
誠然,二次認證新規有其風險防范的合理性,但難免給外界以“頭部機構利用市場地位爭奪客戶”的印象。
這場微信支付與其生態鏈上合作伙伴們的較量才剛剛開始……
有野心的“二次認證”
中國的移動支付市場早已形成雙寡頭格局。在線下移動支付市場,微信支付的市場優勢更為突出,對費率定價有一定話語權。
現在,微信支付想將話語權放到最大。
8月中旬,微信支付的運營主體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向合作機構發出通知稱:基于監管政策、系統風控、用戶體驗等方面的考慮,自2019年9月10日起,新入網開通微信支付業務的商戶,需按照新標準進行客戶身份識別,才能進行微信支付交易;存量商戶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標準完成客戶身份識別。
如何進行商戶認證識別?
微信支付發布的商戶實名認證指引顯示:在法人確認同意或者打款驗證的情況下,聯系人(商家店員、財務人員、業務負責人)或法人的微信號要綁定商家營業執照(或小微個人經營者身份證),然后聯系人或法人可使用微信給商戶號授權,使得商戶號完成實名認證。
這些操作意味著,原本被收單機構、服務商與銀行所掌握的商戶身份核心信息,都必須上傳至微信支付。由此,這也就觸動了收單機構、服務商與銀行們的敏感神經。
上證報從多個微信支付合作機構處了解到:此前,與微信支付合作的收單機構和服務商,會將收集到的商戶信息(比如商戶名字)以字符形式傳給微信支付,并將核心信息隱蔽,這就是大家默認的備案制。
而現在,微信支付要求服務商將存量商戶的原始認證資料(如帶有商戶招牌的門頭照、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核心材料)傳給微信,新增商戶自己主動向微信上傳營業執照、經營者身份證等信息。
讓合作伙伴們更為憂慮的是,新的認證流程要求支付機構配合改造接口。新接口的實施將會讓微信支付與商戶實現直接溝通,而無需通過支付機構與服務商。
上證報了解到,為了配合微信支付二次認證新規,支付機構需要將以前用的W1、W2接口,改造成W4接口。商戶通過W4接口認證后,需要增加營業執照和法人證件圖片信息上送,然后點擊確認信息無誤,并選擇注冊后的微信號進行授權。由此,微信支付與商戶可以實現直簽并直接聯絡的效果。
被動了奶酪的合作伙伴們,對此頗有怨言。“收單機構和服務商都很抗拒,收單機構的反彈會更大一點,因為它相當于直接收割商戶。” 一名全國性收單機構的高管對上證報表示。
在他看來,服務商本來就處于行業鏈條底端,行業地位弱勢。“現在商戶都變成微信支付的了,服務商靠商戶來賺返傭的空間就更小了。”
對于收單機構而言,“微信支付對商戶直簽后,商戶直接在它的體系里交易,那收單機構之前拓展商戶投入的成本,包括給商戶補貼、免傭、做免費機具,就都白做了。微信支付相當于什么都不投入,就把別人的客戶拿走了。”該人士頗為憂慮。
微信支付回應不改初衷
或許是“動的奶酪有點大”,微信支付二次認證新規遭到了不少合作方的抵觸。面對這種抵觸,微信支付調整了策略。
上述全國性收單機構高管告訴上證報,就在二次認證政策推行的前幾天,微信支付方面仍未對“接口是否確認上線”作通知或溝通。9月10日,一開始微信支付不僅未上線認證,也沒有對后續是否上線發任何通知。
“我們就這么干等著,當天晚些時候,微信支付那邊口頭傳達了只對單日5萬交易額的商戶做認證限制。”他說,臨時調整的政策細節也并未與合作機構同步。
一家大型聚合支付服務商的高管,向上證報證實了微信支付二次認證新規的火力“有所減弱”。“應該是受到抵制了,微信支付后來調整為當日交易超5萬元的新增商戶才認證。”
該聚合支付服務商高管認為,單日5萬交易額以上的商戶大多數都是高質量商戶,微信支付或許是想先拿下傳統大型收單市場商戶,再對所有商戶推行二次認證。
就如何認定現行商戶認證門檻以及新規在執行層面調整的原因,上證報問詢了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官方回復稱:“對商戶進行實名認證的初衷和大方向并沒有變化。在執行層面,我們也充分考慮待實名認證的商戶數量、合作伙伴工作量和用戶體驗等多方面因素,所以第一批先從單日收款金額超過5萬元的商戶進行實名認證。”
該回復還稱:“微信支付對商戶實名認證的政策制定,是綜合了支付行業和反洗錢相關的法律法規、風控數據模型、商戶高風險交易分布情況等多因素來制定和不斷優化的。”
這意味著,微信支付認為,其新規高度契合監管政策且適用于行業,仍會推行,但會把控節奏。
新規邏輯被質疑
那么,哪個監管政策是微信支付實施二次認證新規的緣起呢?
答案是:央行85號文。
今年3月27日,央行發布85號文,即《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重點要求支付機構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
該文件出臺的背景是,行業存在已久的“擦邊球”現象:一些聚合支付服務商在部分商戶的審核上,存在主觀或客觀的疏漏。有些個體工商戶在申請時,并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只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和門頭照;而服務商極少數會上門親核資料。
不過,微信支付自我闡述的新規初衷,卻遭到了一些收單機構和服務商人士的反對。
“我覺得拿配合85號文來說事,其實有點牽強。”前述全國性收單機構高管人士稱,因為微信支付更像是一個賬戶機構,賬戶機構并不應該直接插手商戶準入、商戶資質審核。
“如果商戶有問題,監管肯定罰的是收單機構,因為收單機構去拓展了這個商戶。比如說,我們的信用卡到國外使用,被一些商戶盜刷了,那此時誰負責呢?肯定是收單機構負責,然后清算機構找收單機構把錢要回來,同時對涉事商戶做風險標記。”該收單機構高管說。
前述大型服務商高管對此觀點表示附議。他認為,賬戶機構應該管理每筆交易的風險,決定是否支付;而收單機構管理商戶的總體準入,把控總體風險并承擔相應責任。各個主體各司其職,誰錯打誰板子。
本文開頭所述的大型綜合支付機構高管所言則更加犀利。他認為,微信支付對于一些服務商不法交易的處罰完全可以“就事論事”,誰涉及不法交易,可以報告監管將其接口關停,而不是以監管要求為理由來搶奪商戶資源。
而且,到目前為止,監管沒有完全明確信息流是否要經過賬戶方。“85號文也沒有規定賬戶方(即微信支付)要對商戶進行身份認證。”上述人士表示。
新規深度影響市場利益格局
如果僅是爭奪客戶,也許還不足以引起市場各方如此關注。
在業內人士看來,不同環節的市場參與主體,對微信支付二次認證新規反彈較大,是因為如果其新規一旦達成,會產生三個效應。
首先,擠壓收單機構生存空間。當微信支付掌握商戶資源后,收單機構很容易被排擠,大批收單機構最終可能會被迫轉型成服務商(代表微信支付去服務商戶),甚至干脆退出市場。
其次,微信支付將實際打造出“收單+支付+清算”的整體閉環生態,沖擊線下掃碼市場四方模式下的利益格局。
當前,線下掃碼市場四方角色在長期合作里已經形成了分潤默契:收單方(如拉卡拉)從商戶收取交易手續費(服務費),分潤給賬戶方(如微信支付)和聚合服務商(如收錢吧)。收單方向商戶收取大概在3.82%左右的手續費,然后基于合作的深淺,分給賬戶方2.1%到2.5%手續費,另外大概1%左右付給聚合服務商。
一旦微信支付的整體閉環體系形成,各環節原有利潤的分配格局,毫無疑問會受到沖擊。
有意思的是,微信支付的不少友商也不愿意看到這種局面。有大型綜合性支付機構人士向上證報稱:“雖然不方便評價友商,但這樣做影響太大,我們不會跟進。”
一家股份行網金部負責人對此事的評論,也同樣折射出銀行微妙的心態變化。這位負責人稱,幾大銀行既直拓聚合了掃碼收單,又承載著掃碼背后實際的發卡和支付職能,而微信只提供通路,卻控制著收單手續費的分配權利。
“在備付金政策調整后,微信支付的談判砝碼越來越少,他們需要通過加大直連業務量,來增加與銀行的談判砝碼;而銀行并不希望看到他們議價權的增加。”該股份行人士表示。
第三,與“斷直連”相左。“斷直連”斷的是第三方支付賬戶和銀行賬戶之間的連接。
斷直連后,資金從銀行卡到錢包,要經過兩聯(網聯、銀聯)清算轉接,然后資金從錢包再通過清算機構到收單機構,最后到商戶賬戶。在這過程中,清算機構會執行兩次清算職能,第一筆清算的是資金如何進錢包,第二筆清算的是資金如何從錢包去到為商戶服務的收單機構。
而一旦商戶都變成微信支付的直連商戶,就意味著資金從錢包到商戶,再也不用通過清算機構,這就是所謂的“本代本”交易,即賬戶方的資金和商戶資金都在同一賬戶體系內,清算機構的職能被替代了。
巨大的市場份額,讓微信支付已經不僅是一個單純的市場化競爭的參與者。它的商業決策有時候可能將支付行業整體推向另一個走向。
微信支付強制推行商戶認證的舉措面臨業界的不同聲音和爭議,屬于行業正常現象。相信我國的移動支付行業也會在每一次摩擦、爭議甚至對抗里,最后共同商榷出有利于整個行業發展的道路。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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