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09:41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李冰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行政處罰公開表顯示,易智付科技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575.95萬元,罰款金額合計788.55萬元,罰沒合計1364.51萬元。
■本報記者 李冰
支付機構又現天價罰單。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對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稱“易智付科技”)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易智付被罰沒近1600萬元。其中僅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易智付就被合計處罰235萬元。
《證券日報》記者發現,截至目前,第三方支付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的罰單金額均是百萬元級別。
“今年以來,罰金重災區非反洗錢領域莫屬,大多是因為實名制落實不到位、與身份不明的客戶交易等。”中國支付網創始人劉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記者注意到,易智付科技因違反7項規定遭重罰。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易智付科技存在未落實交易數據完整、真實、可追溯的規定;未按規定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未按規定審核留存商戶資料;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公開表顯示,易智付科技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575.95萬元,罰款金額合計788.55萬元,罰沒合計1364.51萬元。易智付科技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合計處以235萬元罰款。上述違規行為罰沒合計1599.51萬元,近1600萬元。
此外,易智付科技兩名相關責任人存在未落實交易數據完整、真實、可追溯的規定,未按規定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對其給予警告,共處以44.5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易智付科技實際運營的支付品牌是首信易支付。首信易支付官網顯示,其成立于1998年,總部位于北京,并在美國、俄羅斯、新加坡等國家以及我國黑龍江、深圳、香港、廣州、上海等地設有分公司。
天眼查顯示,易智付科技法人代表是方斌,股東包括北京易智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86.13%、北京金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3.87%。
官網顯示,首信易支付支持的服務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跨境支付等;2011年獲發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2014年獲得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許可,2015年獲得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試點許可。
細數今年以來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被罰的支付機構,記者發現,央行從未手軟且均是百萬級別。3月1日,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處以合計590萬元罰款。該公司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共計31萬元罰款。5月7日,匯潮支付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合計人民幣630萬元。
同時,據蘇寧金融研究院統計顯示,今年以來,針對反洗錢監管已經出臺多項政策。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大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針對支付機構的反洗錢工作仍有難題。“過去反洗錢主要針對的是傳統金融機構的要求,人才也主要集中在傳統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反洗錢方面起步較晚,缺乏人才;跨境支付業務中面對的反洗錢體系不完善,以及國外法律對于發洗錢規定的差異性,都使得跨境支付機構對交易真實性鑒定困難,加大了跨境支付機構的反洗錢難度;最后,在具體反洗錢業務中遇到的客戶風險模型建立、異常檢測交易指標、名單預警、業務風險評估等問題。”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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