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 07:51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趙超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注意到,2016年-2018年,霍煤鴻駿因環保問題被處罰16次,加上今年8月份的處罰,4年時間共計被處罰17次。
《電鰻快報》 趙超/文
露天煤業(002128.SZ)于今年5月份,完成收購51%股權的內蒙古霍煤鴻駿鋁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霍煤鴻駿”),近日再次因為環保問題被處罰。
《電鰻快報》注意到,2016年-2018年,霍煤鴻駿因環保問題被處罰16次,加上今年8月份的處罰,4年時間共計被處罰17次。
此外,霍煤鴻駿過往年份,非法占用草原面積約960.1畝,非法使用草原面積共2837.132畝。
因環保問題頻頻被罰
8月16日,露天煤業發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霍煤鴻駿,于2019年8月15日收到了霍林郭勒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霍市環保局”)《霍環罰決【2019】》18號,受委托監測單位(通遼環保投資有限公司)在霍煤鴻駿廠界無組織處采集大氣樣,經監測主要污染物(氟化物),監測結果顯示2019年4月19日主要污染物(氟化物)超過了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大氣污物排放標準。
霍煤鴻駿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及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系統《大氣污染防治法》自由栽量標準(試行)的規定,霍市環保局決定對霍煤鴻駿作出行政處罰11.24萬元)。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霍市環保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
露天煤業表示,霍煤鴻駿將執行該處罰決定繳納罰款并加強對排放的污染物在線監測情況監督和管理。
《電鰻快報》注意到,此前,露天煤業以27.05億元收購霍煤鴻駿51%股權。
5月17日,上述交易標的霍煤鴻駿51%股權已過戶至露天煤業名下,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
截至2018年12月,霍煤鴻駿因環保等事項受到環保部門、草監部門等的行政處罰共22起,涉及罰款總金額約為869.97萬元。其中,環保處罰金額477.2萬元,草監處罰384.9萬元。
環保部分處罰中,2016年5月26日,霍煤鴻駿扎哈淖爾分公司因碳素分廠煅燒余熱鍋爐煙氣脫硫設施擅自停止運行,被扎魯特旗環境保護局處以罰款100萬元。2016年7月25日,霍煤鴻駿因電解鋁廠120kt/a電解鋁工程、 310kt/a鋁合金續建項目工程 l#-7#凈化設施出口污染物排放濃度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被通遼市環境保護局處以罰款146萬元。
《電鰻快報》根據露天煤業收購報告書統計發現,2016年-2018年,霍煤鴻駿因環保問題被處罰16次,加上今年8月份的處罰,共計17次。
非法占用草原面積超900畝
草監部門行政處罰中,霍煤鴻駿多次非法占用草原面積被處罰。
2016年9月3日,霍煤鴻駿扎哈淖爾分公司因2012年8月15日在扎哈淖爾工業園區距露天煤礦東南取煤點約6km(電廠廠址部分)處非法占用草原面積274.16畝;格日朝魯蘇木巴彥巨日河嘎查(灰廠部分)非法占用草原面積553.1畝,被扎魯特旗草原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 82.726萬元。
同日,霍煤鴻駿扎哈淖爾分公司因2012年5月7日在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格日朝魯蘇木寶日胡碩嘎查處非法占用草原面積:64.989畝(升壓站),風機基礎 67.863畝,被扎魯特旗草原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3.286萬元。
2018年2月27日,霍煤鴻駿扎哈淖爾分公司因在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格日朝魯蘇木境內的巴彥胡碩嘎查等6個嘎查村的草原上修建風機進場檢修道路,非法破壞草原面積1456.43 畝,被扎魯特旗草原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45.643萬元。
2018年7月20日,霍煤鴻駿因在扎哈淖爾工業園區非法使用草原面積共2837.132畝,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基本草原保護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擅自改變基本草原用途的行為之規定,被扎魯特旗草原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43.246794萬元。
《電鰻快報》注意到,霍煤鴻駿及分公司,上述非法占用草原面積約960.1畝,非法使用草原面積共2837.132畝。
主管部門已確認上述行為不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霍煤鴻駿已繳納罰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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