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0:53 | 來源:同花順財經 | 作者:俠名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互聯網金融井噴式發展時期,因監管制度尚未完善,許多無牌無證的機構以互聯網金融的名義進入金融領域,為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風險。之后政府嚴格監管,P2P平臺從“鼎盛”時期的上萬家到如今不過2000家至3000家,金融科技創新發展成為了新熱點。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院院長黃震教授日前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總結了互聯網金融為金融科技發展提供的經驗啟示,并且提出了金融科技促進金融“走出去”和金融科技進一步高質量發展的具體策略。
《金融時報》記者:金融科技的準確定義是什么?
黃震:“金融科技”這個詞其實是一個舶來品。上世紀90年代,美國就提出了融合詞FinTech,由英文單詞Finance(金融)和Technology(科技)組合而成。指的是已經被金融機構內化了的用于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服務客戶的科學技術。例如,騰訊公司擁有的數據分析技術不是金融科技,但騰訊旗下的微眾銀行將這一技術用于風控管理時,這種數據技術就成為了金融科技。
需要區分的是,“金融科技”不同于“科技金融”,科技金融是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倡導金融機構為科技企業和科技創業者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主要是為了解決科技企業無實物資產、融資貸款難的問題。
《金融時報》記者:目前中國金融科技發展在國際上處在什么位置?
黃震:金融科技是上世紀90年代的概念,這一階段是信息通信技術與金融相融合的1.0階段,主要運用的是最基礎的臺式機經連接形成的臺式互聯網技術。當時歐美發達國家的信息通信技術稍稍領先,中國雖然通過改革開放抓住了這一輪機遇,但是未能形成國際影響力。
到了移動互聯網階段,中國反而有了后發優勢。BATG等大型互聯網企業飛速興起,科技公司跨界提供金融技術服務。中國的移動支付已經全球領先,天弘基金推出的首只互聯網基金也是世界領先,P2P借貸企業規模也曾是全球第一。當前,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移動互聯網業務應用市場,在此基礎上發展移動金融可謂事半功倍。相反,西方國家在移動互聯網到來的時候,已經對基于臺式聯網的技術形成了路徑依賴,無法跳脫出原有基礎設施的束縛,反而不能迅速轉型來做移動互聯網及其金融應用。
但是,目前新一輪以5G、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為代表的技術革新,意味著金融科技發展即將進入3.0階段,大家又回到了同一個起跑線上。目前,華為的戰略儲備以及技術研發和中國市場的商業應用都是全球領先的,所以,未來中國金融科技在5G時代能不能繼續引領,主要看我們的基礎設施鋪設能不能迅速普及,配套政策法規和營商環境建設能不能支持這些技術投入使用。
《金融時報》記者:互聯網金融向金融科技3.0階段轉型的條件是什么?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要如何吸取經驗完成轉型?
黃震:互聯網金融時期的最大問題是大量非持牌機構通過技術手段切入金融服務市場,導致風險頻發。金融科技從2.0階段走向3.0階段最重要的兩個條件,就是技術迭代和政府規范市場,重回持牌機構。
互聯網金融在幾年前帶給金融機構巨大的危機,使他們意識到必須緊跟技術潮流才能適應時代。而且“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的提出也要求金融機構采用新技術。當下金融機構主要有三種路徑發展金融科技:一是通過外部契約合作,金融機構提出要求,科技企業負責技術實現。例如BATG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別簽訂了一系列共同進行技術研發的合作協議;二是內部股權合作,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共同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進行金融探索,例如中信銀行與百度合作的百信銀行;三是金融機構內設子公司,比如民生銀行將原來的科技部變為子公司,招收人才,購買專利,研發技術。
而對于科技公司來說,除了合作協議和共同設立子公司之外,向監管部門提供科技服務也成為了重要路徑。監管部門也需要跟上技術潮流,了解被監管對象,才能更好地防范風險,維護市場秩序。
《金融時報》記者:金融科技3.0階段發展過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風險?要如何防范風險?
黃震:首先就是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時期的非法金融業務、“擦邊球”業務警示了科技企業和金融機構都需要去掉原有的不合規業務。而新的監管政策制定和執法力度加強也會提升發展難度。其次是技術風險,一個微小技術漏洞也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而技術研發使用過程中涉及到的個人隱私泄露、商業機密泄露以及黑客攻擊等都是對金融科技發展的挑戰。最后是市場風險,科技公司要如何將數據和技術轉化為可供金融機構使用的資源,找到買家,并且經過激烈的競爭簽下合同,都是市場帶來的挑戰。
要防范這些風險,最重要的還是應做到合理合規。我們之前提到的科技企業對接監管部門,轉型做監管科技就是發展合規金融科技的好辦法。更重要的是金融機構要完成內部合規風控的體制建設,科技企業也要加強對新技術的規律研究,即使國家沒有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內部也要建立自己的管理規范,形成內部標準,就是形成動態合規。
《金融時報》記者:之前您提到了金融科技參與海外競爭,具體要如何“走出去”?
黃震:金融科技“走出去”優先選擇的主要是臨近我們的東南亞國家,華人網絡密集,交流便捷,人民幣接受度高。其次是與中國存在技術梯度差的拉美國家、東歐國家,方便我們的科技公司進行產業轉移。對于金融機構來說,移動互聯網技術是可以跨越國界的,中國金融機構的目標應當是讓自己的服務能夠跟上互聯網覆蓋的地方。要與海外結算中心合作,擴大人民幣的使用,助力人民幣“走出去”。此外,在海外科技中心,投資初創項目研發金融科技也是不錯的選擇。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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