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09:53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013年原東吳證券蘇州濱河路營業部總經理辛某某借用其母親“傅某珍”的名義開通了普通證券賬戶以及兩融賬戶,這兩個賬戶對應的三方存管銀行賬戶的資金來源均為辛某某的銀行賬戶。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炒股,是行業鐵律,但紅線屢被踐踏。原東吳證券某營業部總經理辛某某,借用母親名義炒股,獲利逾千萬,被監管部門罰沒2187萬元,并被處3年證券市場禁入。
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是監管罰單的“重災區”。統計數據顯示,去年監管部門共對50余名證券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其中,違規炒股或代人炒股遭罰占比最大。
違規炒股被罰沒2187萬
證監會日前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3年原東吳證券蘇州濱河路營業部總經理辛某某借用其母親“傅某珍”的名義開通了普通證券賬戶以及兩融賬戶,這兩個賬戶對應的三方存管銀行賬戶的資金來源均為辛某某的銀行賬戶。
另外,這個賬戶主要通過辛某某供職營業部的IP地址和電腦進行網上委托下單。證監會查明,“傅某珍”賬戶均由辛某某實際控制和使用,賬戶交易由辛某某決策并操作。
這個賬戶自開立至2016年8月31日,累計買入成交金額1002.29萬元,累計賣出獲利1098.73萬元,考慮到余股賬面虧損,合計獲利1093.93萬元。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對辛某某作出沒一罰一的處罰,合計罰沒收入2187.86萬元。同時,由于辛某某的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證券交易金額和違法所得金額巨大,情節嚴重,證監會決定對其采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東吳證券昨日回復證券時報記者時表示,事情發生后,公司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反思,采取了積極的整改措施。記者了解到,事件發生后,東吳證券首先免去了辛某某的濱河路營業部總經理職務,要求其積極配合調查;對全體營業部負責人加強培訓。
同時,東吳證券表示,將對員工違規交易采取零容忍態度,明確嚴禁員工出現違規交易行為,持續加強合規培訓、系統監測、定期檢查。
營業部負責人
是合規管理風險點
有券商人士對記者表示,在券商營業部里,營業部負責人掌握著最多的資源,但受到的合規監管卻相對弱化,營業部負責人是券商合規管理的一個風險點。
“現實情況中,很多券商尤其是部分小型券商的營業部負責人缺乏監管,總部很難進行現場監管,營業部也沒有人能夠監督他。”有券商營業部負責人此前對記者表示。
前年,原太平洋證券騰沖華東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楊某華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累計盈利超千萬,被監管機構罰沒共計5735萬。去年,原方正證券南京珠江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姚某違規炒股,被監管罰沒超170萬。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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