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1 07:48 | 來源:中國經營報 | 作者:莊會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述涉及債券違約糾紛的均為東海證券管理的資管產品,而非自營業務,不過在東海證券年報中仍對相關資產計提了相關的減值準備,計提總金額超過1.7億元
????????東海證券風控失控?
?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一份關于東海證券(832970.OC)與凱迪生態(000939.SZ)訴訟的民事判決書,雙方因債券違約糾紛對簿公堂。
????????這只是東海證券近年來諸多與違約債券相關的訴訟中的一樁。據東海證券2018年年報,東海證券在報告期內發生的訴訟及仲裁事項多達10起,其中包括與大連機床、中科建設、中偉科技等企業的債券違約糾紛。
????????此外,《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現,東海證券不僅頻頻撞上違約債券,其擔任債券主承銷商、受托管理人的債券也頻繁出現問題,并因在此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多次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債券違約訴訟纏身
????????東海證券“月月盈”集合資管計劃持有凱迪生態發行的“11凱迪MTN1”債券券面總額共計4000萬元;另一只“盈多多”集合資管計劃認購了“16凱迪01”債券,券面總金額為5000萬元。后因凱迪生態未按時足額支付回售款或本息,東海證券分別向常州及武漢兩家法院提起了訴訟。
????????“月月盈”計劃還持有大連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連機床”)發行的“15機床CP004”票面金額2000萬元,持有“16大機床SCP003”票面金額5000萬元,因大連機床未能到期支付債券本息,東海證券于2017年10月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東海證券勝訴,判決確認東海證券對大連機床享有債權約5380萬元。不過由于大連機床仍處于破產重整階段,截至2018年底,上述債權尚未得到清償。
????????同樣是東海證券管理的集合資管計劃(具體產品不詳)持有中科建設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建設”)發行的“16中科建設PPN001”票面金額5000萬元,以及“16中科建設PPN002”票面金額5000萬元。2018年11月19日,中科建設未按期支付債券利息,東海證券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此外,東海證券全債雙利集合資管計劃于2016年5月9日之前共計持有10萬張“13中森債”,總面額1000萬元。后因債券發行人中偉(徐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偉科技”)未能如約付息或者回購,相關擔保人也未能履行擔保義務。東海證券于2016年5月13日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7年3月30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公司勝訴。不過,截至2018年底,仍未執行完畢。
????????記者向東海證券了解上述相關訴訟或仲裁的最近進展,截至發稿前未獲回復。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涉及債券違約糾紛的均為東海證券管理的資管產品,而非自營業務,不過在東海證券年報中仍對相關資產計提了相關的減值準備,計提總金額超過1.7億元。
????????有業內人士猜測,機構對旗下產品出現的虧損計提減值準備,或是因為產品實際為自持,或是因為產品為資管新規出臺前成立的類資金池業務等,產品出現損失不能由后來加入的持有人去承擔,因此會選擇由機構來承擔。對此猜測,由于東海證券拒絕接受采訪,記者亦無從求證。
????????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研究員陳洋則表示,一般來說,計提減值準備是出于合理估值的需要。基金或資管產品需要合理估值并進行產品凈值披露,估值會對產品的規模產生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到公司整體的管理規模以及管理費收入等。按照個別認定法計提減值準備是《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計提減值準備是風險管理常見處理方式,與機構代償無關。
承銷債券頻違約
????????盤點東海證券公告,去年至今,東海證券收到多份監管函,其中3份與其承銷的債券相關。
????????2018年1月12日,東海證券收到遼寧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東海證券在擔任“16丹東港”債券受托管理機構過程中,發行人丹東港存在未披露其與關聯方的資金拆借、未及時披露債券存續期內發生的可能影響償債能力或債券價格的重大事項情形。遼寧證監局認為,東海證券作為“16丹東港”的受托管理人,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有效督促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沒有持續有效關注發行人的資信情況,對相關情況進行有效跟蹤和監督,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受托管理責任。
????????2018年5月29日及2019年1月29日,東海證券分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兩份警示函。
????????其一,東海證券作為“16洪業02”債券主承銷商、受托管理人,存在未對發行人涉及重大仲裁、訴訟和其他重大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在對發行人關聯交易和關聯關系盡職調查中未及時更新所引用的子公司最近一年財務情況,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受托管理期間未持續關注發行人資信情況,未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其二,2019年1月,江蘇證監局對東海證券作為順風光電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風光電”)發行公司債券“15順風01”的受托管理人執業情況進行了延伸檢查。
????????江蘇證監局檢查后發現,2015年11月27日,發行人順風光電將募集資金中2.71億元劃轉至其全資孫公司上海順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順能”),上海順能于2015年11月30日將該2.71億元全額轉借給上海世灝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江蘇證監局認為,東海證券作為“15順風01”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盡責,未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的約定持續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未及時發現發行人上述違規行為。而東海證券在其出具的《順風光電2015年債券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中表示,發行人順風光電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運作合規,不存在挪用募集資金、將募集資金轉借他人的行為。
????????上述涉及的三只債券無一例外地均出現了違約。曾有媒體報道,債券持有人質疑東海證券作為承銷商或受托管理人未勤勉盡責,是否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華浩表示,僅依據證監局的警示函很難去追究東海證券的責任。
????????4月12日,問題頻出的東海證券再收一張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責令改正監管函。經查,東海證券總部合規部門中具備3年以上證券、金融、法律、會計、信息技術等有關領域工作經歷的合規管理人員數量占總部工作人員總數比例低于《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二十七條中要求的1.5%的比例。據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東海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