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1 12:32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俠名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各保險公司數據報送和數據質量整改工作日趨規范,保單登記平臺數據質量得到了明顯提升,服務國家治理和金融監管的能力逐步增強,為進一步釋放數據價值打下了堅實基礎。
兩年前,原保監會要求對投保單信息集中管理,中國保信承接這一大活。兩年后,銀保監會曝光顯示,這一大活仍沒有干利落,原因是部分險企“怠工”。
總體概況
保單登記平臺數據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大部分保險公司能夠按照相關要求,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從講政治、顧大局、支持行業發展的角度出發,加強組織領導,充分協調資源,擬定工作方案,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報送數據,并對可能影響保單登記平臺數據質量的情形進行逐一排查,正視問題,主動整改。
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保信”)根據中國銀保監會的相關要求,通過制定校驗規則、召開培訓會、現場督導、下發數據質量問題報告、對數據報送和數據質量進行評價等方式,幫助各保險公司進行數據質量問題自查和整改,有效地推動了保單登記平臺數據治理工作。
隨著數據治理工作的不斷推進,各保險公司數據報送和數據質量整改工作日趨規范,保單登記平臺數據質量得到了明顯提升,服務國家治理和金融監管的能力逐步增強,為進一步釋放數據價值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大問題猶存
遲報增量數據
險企:
國泰財險、平安財險、京東安聯財險
個別公司長期遲報增量數據。通過日增量數據報送監控,發現個別公司長期遲報增量數據。
國泰財險→
長期未按T+1要求報送數據,經中國保信多次催促,仍以各種借口拖延,至今仍未整改。
平安財險
自2019年以來多次未按T+1要求報送數據,頻繁出現當天全部或部分批次報送失敗等問題。
京東安聯財險
自2019年2月4日起連續7天未按T+1要求報送數據。
漏報數據嚴重
險企:
北大方正人壽、昆侖健康險、國任財險、陽光農業相互、華海財險
通過對保單登記平臺數據的連續探查,發現個別公司保單借款、傭金、理賠等業務相關數據存在漏報。
北大方正人壽
漏報保單借款和自墊的所有保單數據,涉及保單1萬余張。
昆侖健康保險
在三期上線后漏報了所有保單的傭金數據,涉及保單4.2萬張。
國任財險
漏報出險人信息表和疾病信息表,涉及數據量13萬條。
陽光農業相互保險
漏報理賠醫療費用信息表和疾病信息表,涉及數據量2萬條。
華海財險
漏報保單標的相關信息,涉及保單1萬張。
上述公司在中國保信多次督促下于2019年1月中旬才完成數據補報工作。
錯報數據嚴重
險企:
華夏人壽、平安財險、華農財險、京東安聯
通過對保單登記平臺數據的持續檢核,發現個別公司數據錯報問題嚴重。
華夏人壽
報送受益金額時,存在報送程序錯誤,將全部受益金額關聯給所有受益人,導致受益金額翻倍的問題,嚴重影響保單登記平臺數據準確性。
平安財險
在報送保費數據時,由于報送程序錯誤,將保單保費報送成了保單保額,將各項責任保費報送為保單保費,嚴重影響數據準確性。此外,平安財險報送數據范圍不符合保單登記平臺數據采集的要求,將部分車險和農險數據報送至保單登記平臺。
華農財險
報送的證件號、費率等信息存在嚴重數據質量問題,并將原因簡單歸結為歷史原因或系統無相應的校驗,不再進一步分析并整改。
京東安聯
在報送聯共保數據時,存在聯共保標識統一賦值問題,將所有保單都默認為共保保單。
數據整改延期
險企:
民生人壽、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
通過對各保險公司數據整改工作的監控,發現個別公司在制定整改計劃后持續拖延整改時間,不能按期完成數據整改。
民生人壽
在理賠數據專項治理時,分別承諾在2018年11月23日和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數據整改工作,在中國保信多次督促后,才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問題數據整改。
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
在理賠數據專項治理時,分別承諾在2018年11月23日和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數據整改工作,在中國保信多次督促后,才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問題數據整改。
限時整改令下達
及時整改現有問題。
上述存在問題的保險公司,要結合自身問題,明確工作計劃,在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現有問題整改,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完善數據報送監控和數據質量檢查機制。
各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數據報送過程中出現的遲報、漏報、瞞報、錯報等問題,完善數據報送監控和數據質量檢查機制,在相關業務發生時,嚴格按照T+1的要求報送數據,并加強數據質量自查,保證報送數據真實、完整、準確。
持續加強數據治理,提升數據質量。
中國保信要繼續加強對保單登記平臺的數據治理工作,采取多種方式,持續提升保單登記平臺數據質量。各保險公司要積極配合中國保信,按照中國銀保監會和中國保信的有關要求開展數據治理工作,按時完成對問題數據的整改。
兩年前的“今天”
2017年5月15日 ,原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數據報送和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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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身保險公司、各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保單登記平臺)數據報送工作,提高平臺數據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的數據報送,是指各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建設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的通知》(保監發〔2015〕102號)、《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啟動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第二期建設的通知》(保監廳發〔2016〕62號)和《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發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第二期接口程序工作的通知》(保監廳發〔2016〕83號)等文件要求,向保單登記平臺報送相關數據。
二、各保險公司應高度重視保單登記平臺數據報送工作,切實落實本公司保單登記領導小組的職責,建立數據報送和質量管理責任機制。要指派一名公司級領導負責本公司數據報送和質量管理,并將人員變更情況及時向保監會保單登記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
三、各保險公司只要開展相關業務,就應提前與保單登記平臺對接,并建立數據報送系統的業務連續性和容災備份機制。同時要加強數據源頭管理,完善本公司相關系統,按照保單登記平臺數據模型、業務代碼等接口規范要求,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進行數據模型對照和業務代碼映射,確保報送的數據真實、完整、準確、規范。
四、各保險公司只要有相關業務發生,就應嚴格按照T+1的要求報送數據。在報送保單產品信息時應采用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或者備案時所使用的產品名稱全稱,不得簡化產品名稱。對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保信)反饋的各類問題,要及時響應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處理。
五、各保險公司不得遲報、漏報、瞞報、錯報和重復報送數據,不得以相關系統改造、升級、宕機為由或無正當理由停報,不得對數據進行人為清洗、統一賦值和故意篡改,不得在非生產環節中報送生產數據。
六、各保險公司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暫停數據報送,應提前向保監會保單登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詳細說明暫停數據報送的原因以及擬恢復報送數據的時間。暫停數據報送的保險公司,在恢復報送數據后的3個工作日內,應完成暫停數據報送期間的數據補報工作。
七、新批籌的保險公司,應及時向中國保信申請接入保單登記平臺,嚴格按照保單登記平臺的相關標準規范,完成平臺對接。保監會將把新批籌公司與保單登記平臺對接完成情況作為對其開業驗收的內容之一。
八、中國保信應制定保單登記平臺運營管理的流程、規范和數據報送、質量評價的指標體系,加強數據報送與數據質量的監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編制監控報告,并向保單登記平臺領導小組報告,適時向行業公布。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反饋,積極跟蹤、協助并督促保險公司完成問題整改。
九、保監會將對各保險公司的保單登記平臺管理機制落實情況、數據報送和數據質量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于違反本通知要求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將向行業通報,并視情節輕重,根據《保險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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