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02:02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報告期內,暴風集團互聯網電視業務、廣告業務、網絡付費業務、管理費業務、軟件推廣業務分別大幅下滑30%、67%、63%、72%、31%。公司需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逐項補充披露相關數據發生重大變動的原因。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文 / ?劉云峰
5月9日午間,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集團”)發布年報問詢函。
問詢函指出如下問題;
1.2018年度,暴風集團虧損10.90億元,同比下滑2,078%,期末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資產(以下簡稱凈資產)0.24億元,同比下滑77%。會計師對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認為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繼續虧損0.13億元,期末凈資產余額僅0.07億元。公司需結合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利潤、毛利率、負債等財務指標的變化情況,量化分析公司2018年度大額虧損的具體原因,充分披露公司當前面臨的具體經營困難,存在凈資產為負的風險,以及公司擬采取的解決措施。
2.2015年7月,暴風集團收購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形成商譽1.28億元。暴風智能主營暴風電視的生產、銷售,自2016年度至2018年度持續虧損-3.58億元、-3.20億元、-11.91億元。2018年末,公司未對該商譽計提減值,會計師對此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需說明: (1)公司對暴風智能進行商譽減值測試的具體過程,是否聘請了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輔助測試,相關資產預計可回收金額的確定方法,業績增長假設的合理性以及是否與歷史業績情況相符,減值測試程序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2)對比同行業公司的經營情況,分析暴風智能持續大額虧損的原因,是否具備持續經營能力。(3)公司針對該保留意見涉及事項及其影響擬采取的具體消除措施和詳細計劃安排,預期消除影響的可能性及時間。保薦機構需說明前述商譽減值測試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疑點或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請會計師說明針對前述商譽減值測試所執行的審計程序,已取得、未取得以及欠缺的審計證據內容,是否存在其他疑點或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3.年報披露,2016年3月暴風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暴風(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投資)與光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資本)的全資子公司光大浸輝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浸輝)共同發起設立上海浸鑫投資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浸鑫),用于收購MP&SilvaHold ingS.A.(以下簡稱MPS)65%股權。因MPS經營陷入困境,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2018年度暴風集團對前述投資確認投資損失48.83萬元,并計提減值準備1.51億元。公司需說明:(1)公司及暴風投資的初始投資金額,合伙人類型及優先級順序,計為長期股權投資而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理由。 (2)根據合伙協議,公司及暴風投資需要承擔的責任范圍,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或相關投資方出具股份收購、保證最低收益等承諾, 是否存在訴訟或仲裁風險。(3)公司歷史年度對前述投資的收益確認及減值準備計提情況,MPS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判斷依據以及公司獲悉該情形的時間,是否已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1.11.3條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存在以定期報告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4)公司針對前述投資損失已采取和擬采取的補救措施,是否切實可行。 保薦機構、會計師就上海浸鑫未納入公司合并報表以及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時點的合規性發表意見。
4.2018年1月2日,暴風智能與關聯方北京暴風魔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魔鏡)簽署《代理合作協議》,約定暴風智能作為暴風魔鏡的線下渠道代理商,一次性向暴風魔鏡支付代理押金3,000萬元。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前期已就該事項向暴風集團發出問詢函,公司稱2018年3月暴風魔鏡在業務調整時退回1,500萬元押金,2018年度暴風魔鏡全年實際僅供貨17萬元。公司需說明:(1)上述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一次性支付大額代理押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關聯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否符合通行商業邏輯。 (2)截至目前,暴風智能與暴風魔鏡就《代理合作協議》的結算進展,是否已將剩余押金全額退回暴風智能。如否,請說明具體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構造關聯交易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3)報告期末,公司對暴風魔鏡的其他應收款賬面余額1,691萬元,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說明前述其他應收款的產生原因、合同簽署時間、賬齡等情況,預計難以收回的原因及發生時間,并說明你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維護上市公司利益。 保薦機構、會計師核實前述代理押金支付和退回的實際情況,并對業務真實性發表意見。
5. 暴風集團持有暴風云帆(天津)互聯網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暴風云帆)13.5%合伙份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并采用權益法核算。報告期初,你公司對的暴風云帆的長期股權投資余額為3,938萬元,報告期內追加投資2,000萬元,但期末卻全額確認虧損。公司需說明:(1)本期向暴風云帆追加投資的原因,是否已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義務,投資是否謹慎。(2)暴風云帆的經營情況、對外投資標的情況,本期全額確認投資虧損的具體原因,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保薦機構、會計師就公司確認前述長期股權投資的損失的合規性發表意見。
6.報告期內暴風集團合計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3.92億元,同比增加365%。其中,按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2.91億元,計提比例47%;對暴風魔鏡、上海浸鑫、萌小豬(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萌小豬)的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合計1.01億元,計提比例100%。我部關注到,2018年12月12日暴風集團披露《關于會計 估計變更的公告》,將2至3年賬齡的應收款項壞賬計提比例從25%提高至100%。公司需說明:(1)前述會計估計變更對公司2018年度凈利潤的影響額,結合應收款項涉及的業務及款項性質、客戶結構及信用特征、實際壞賬發生情況以及同行業上市公司壞賬準備計提方法等,說明本次會計估計變更的合理性,以及確定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的依據及合理性。(2)逐項說明對暴風魔鏡、上海浸鑫、萌小豬應收賬款的產生原因、合同簽署時間、賬齡等情況,預計難以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的原因及發生時間,并說明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維護上市公司利益。保薦機構、會計師對前述會計估計變更、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以及應收賬款的真實性發表意見。
7.報告期末,暴風集團其他應付款中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余額3,504萬元。說明前述回購義務的發生時間、支付期限,是否履行了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并結合公司的經營情況、現金流情況,說明是否存在無法支付回購款項的風險。
8. 暴風集團未在年報中披露廣告業務的營業成本和毛利率等數據,需補充披露具體原因。
9.報告期內,暴風集團互聯網電視業務、廣告業務、網絡付費業務、管理費業務、軟件推廣業務分別大幅下滑30%、67%、63%、72%、31%。公司需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逐項補充披露相關數據發生重大變動的原因。
10.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從事互聯網視頻業務》的相關規定補充披露公司互聯網視頻業務的關鍵業績指標。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