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09:45 | 來源:券商中國 | 作者:程丹 | [科創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科創板兩融擴大了券源,可通過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的證券類型包括了三類,分別是無限售流通股;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的股票;符合規定的其他證券。
三部門聯合發布科創板兩融規則。
4月30日晚間,上交所、證金公司和中國結算聯合發布了《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明確。
從《實施細則》來看,關鍵點如下:
1、 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社?;?、保險資金等戰略投資者可以作為出借人,通過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科創板證券出借的標的證券范圍,與上交所公布的可融券賣出的科創板標的證券范圍一致。
2、 擴大券源,科創板證券出借的證券類型包括無限售流通股;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的股票;符合規定的其他證券。
3、 通過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的,證券出借期限可在1天至182天的區間內協商確定。
4、 提高科創板證券出借、科創板轉融券業務效率。市場主體可通過約定申報、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科創板轉融券業務。其中,通過約定申報方式達成成交的,上交所對出借人、中證金融、借入人的賬戶可交易余額進行實時調整,從而使借入人可實時借入證券,辦理相關業務。
5、 符合四條件的券商可以作為借入人通過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
6、 中證金融可根據借入人資信情況和轉融通擔保證券、資金明細賬戶的資產情況,按照一定的綜合比例,確定對借入人開展科創板轉融券業務應收取的保證金。應收取的保證金比例可低于20%,其中貨幣資金占應收取保證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7、 經證監會批準,中證金融可將自有或依法籌集的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用于做市與風險對沖,相關事項另行規定。
8、 通過約定申報進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以及相關展期、提前了結等過程中,借入人和出借人應當合理確定費率、期限、實際出借天數等要素,不得違反中國證券金融公司相關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9、 科創板證券出借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歸還,以及非約定申報方式下的科創板證券出借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申報、撮合成交、清算交收等環節的處理同主板現有安排。
10、 上述機制安排僅涉及科創板證券出借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效率提升,不改變現有融券償還業務安排,即客戶融券賣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償還相關融入證券。
關鍵點一:明確標的范圍,擴大券源
《實施細則》規定,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社?;?、保險資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參與科創板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的戰略投資者(簡稱戰略投資者),可以作為出借人,通過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
其中,科創板證券出借的標的證券范圍,與上交所公布的可融券賣出的科創板標的證券范圍一致。
科創板兩融擴大了券源,可通過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的證券類型包括了三類,分別是無限售流通股;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的股票;符合規定的其他證券。
三部門要求,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不得通過與關聯方進行約定申報、與其他主體合謀等方式,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取其他不當利益。戰略投資者出現前款規定的情形的,上交所可以視情節輕重,對其單獨或者合并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口頭或者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并通報中國證券業協會。
在時間約束方面,通過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的,證券出借期限可在1天至182天的區間內協商確定。上交所接受約定申報方式下出借人的出借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約定申報當日有效。未成交的申報,15:00前可以撤銷。
《實施細則》要求,通過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的,申報數量應當符合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的整數倍;最低單筆申報數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0萬股(份)。
通過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的,申報數量應當符合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的整數倍;出借人最低單筆申報數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0萬股(份);中國證券金融公司最低單筆申報數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億股(份)。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科創板證券出借申報數量進行調整。
關注點二:上交所可暫停單只或多只科創板征求出借
《實施細則》明確,上交所對科創板證券出借約定申報進行實時撮合成交,生成成交數據,并對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和出借人的賬戶可交易余額進行實時調整。當日交易結束后,中國結算)根據上交所的成交數據,對通過約定申報方式達成的科創板證券出借以多邊凈額結算方式進行清算交收。
同時,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狀況,暫停單只或全部科創板證券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出借人在開展科創板證券出借過程中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的,上交所可暫?;蚪K止為其提供科創板證券出借服務。
關注點三:四類券商可作為出借人
《實施細則》指出,符合四類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作為借入人通過約定申報和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
一是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并已開通轉融通業務權限;
二是業務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實可行的業務實施方案;
三是技術系統準備就緒;
四是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應當具備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可以向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借出獲得配售的股票。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將借入的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辦理融券業務。
借出期限屆滿后,中國證券金融公司應當將借入的股票返還給戰略投資者。該部分股票歸還至戰略投資者后,繼續按戰略投資者獲配取得的股份管理。中國證券金融公司根據市場狀況,確定可以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標的證券名單,在每一交易日開市前公布。證券公司向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借入證券用于融資融券業務的,需使用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關注點四:市場化的費率、期限降低保證金比例
《實施細則》通過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轉融券費率應符合兩個要求:
一是借入人申報的費率=出借人申報的費率+科創板轉融券費率差;
二是借入人申報的費率不得低于或等于科創板轉融券費率差。
科創板轉融券費率差按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公布的標準執行。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據市場供求等因素調整科創板轉融券費率差。
同時,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可根據借入人資信情況和轉融通擔保證券、資金明細賬戶的資產情況,按照一定的綜合比例,確定對借入人開展科創板轉融券業務應收取的保證金。應收取的保證金比例可低于20%,其中貨幣資金占應收取保證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提升出借人和借入人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意愿,滿足參與者雙方多樣化需求,在科創板推出市場化的轉融券約定申報方式,引入市場化的費率、期限確定機制,并降低保證金比例及科創板轉融券約定申報的費率差。
關注點五:科創板證券出借、轉融券業務效率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約定申報方式達成成交的,上交所對出借人、中證金融、借入人的賬戶可交易余額進行實時調整,從而使借入人可實時借入證券,辦理相關業務。
具體來看,中國證券金融公司按照一一對應原則,對科創板轉融券約定申報實時撮合成交,生成科創板轉融券約定申報成交數據,并實時發送上交所。對科創板轉融券非約定申報,仍按照現有規定執行,采用盤中申報、盤后一次性按比例撮合成交,中國結算日終根據中國證券金融公司直接發送的成交數據進行證券劃轉。
而對于約定申報的,上交所可對上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和借入人的賬戶可交易余額進行實時調整確認,并向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反饋調整結果。科創板轉融券約定申報成交數據要素包括: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證券賬戶、中國證券金融公司交易單元代碼、借入人證券賬戶、借入人交易單元代碼、證券代碼、劃轉方向、劃轉數量等。中國證券金融公司接受調整結果后,實時向借入人發送科創板轉融券約定申報成交結果和賬戶可交易余額調整結果。
科創板轉融券展期的,展期數量、期限、費率由借入人和出借人按照本規定協商確定,借入人和出借人協商提前了結的,應一次性全部提前了結該筆轉融券業務。提前了結時,雙方可以協商調整原費率??苿摪遛D融券業務提前了結的,相關權益補償一并提前了結。權益補償日需重新計算,其中原轉融券歸還日為出借人和借入人商定的歸還日。轉融券展期的,相關權益補償不進行展期。
另外,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狀況,暫停單只或全部科創板證券參與科創板轉融券業務。借入人在開展科創板轉融券業務過程中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的,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可暫?;蚪K止為其提供科創板轉融券服務。
關注點六:未提T+0,證件公司出借自由證券出借給券商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可將自有或依法籌集的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用于做市與風險對沖,相關事項另行規定。
對于市場期待的 T+0并未提及。科創板證券出借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歸還,以及非約定申報方式下的科創板證券出借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申報、撮合成交、清算交收等環節的處理同主板現有安排。
此外,上述機制安排僅涉及科創板證券出借和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效率提升,不改變現有融券償還業務安排,即客戶融券賣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償還相關融入證券。
科創板兩融機制安排將于科創板開板時實施。近期,上交所、中證金融和中國結算將發布相關技術接口并組織開展技術測試。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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