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 03:42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截至2月25日,2019年以來披露董事長或總經理變動的險企已達6家;2018年,險企中有69位董事長或總經理是新上任的,這意味著近四成的險企一把手當年發生了更替。
2019年以來,安誠財險、渤海財險、安華農險等險企陸續公告高管生變,作為互聯網險企的安心財險,則在2018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披露了總經理離任的信息。時代周報記者統計,截至2月25日,2019年以來披露董事長或總經理變動的險企已達6家;2018年,險企中有69位董事長或總經理是新上任的,這意味著近四成的險企一把手當年發生了更替。
在高管頻繁變動的背后,是公司發展方向、盈利模式等重大事項的搖擺,公司治理“剪不斷理還亂”。
股東結構不穩定,是高管頻繁生變的重要導火索。無論是傳統險企,還是互聯網險企;不管是財險,還是壽險,都存在股權不穩,直接表現就是股權變動頻仍、人事更迭頻繁,嚴重的還升級到股東之間的紛爭及管理層面的內斗。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對時代周報記者分析稱,上述變動主要發生在以民營企業為主導的中小保險公司,且壽險多于財險。
麥肯錫公司今年1月發布的《紓困突圍—中國中小保險企業破局之道》指出,2015–2017年間,50余家中小險企的股權發生變動,其中包括一些大股東的變更,這對險企的內部穩定和高管的去留也產生了顯著影響。
麥肯錫報告指出,這些險企治理的主要矛盾有二:一是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矛盾;二是股東與股東之間的矛盾。
控股權之爭
從1月23日到2月20日,作為主辦券商的財通證券(601108.SH),已經連續四次對華凱保險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凱保險”)進行了風險提示。
財通證券稱,華凱保險治理情況存在較大疑慮,鑒于公司股東之間發生控制權之爭、存在嚴重分歧,持續督導券商提醒,公司可能存在資金占用、違規關聯交易等情況。
華凱保險雖然不是直接的險企,但作為保險市場上的另一主體—保險中介,如此公開爭奪控股權,也是管窺保險業的一個管道。而弘康人壽的控股權之爭,則被載入判決書。
弘康人壽成立于2012年7月,初始股東有7家,包括第一大股東黑龍江中兵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9%,另有6家持股比例不超過15%的股東。
2014年底弘康人壽增資時,鎮江和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新股東被引入。此次增資,唯有黑龍江中兵礦業沒有參與,其股權比例被稀釋至9.5%,丟掉了第一大股東席位。
而后,黑龍江中兵礦業起訴了弘康人壽。在庭審質證中,黑龍江中兵礦業稱,“弘康人壽2014年9月14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2014年度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中第一號涉及增資5億元的議案不認可”。
黑龍江中兵礦業還在起訴中稱:“弘康人壽開業至今未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對經營情況不甚了解,弘康人壽受到神秘實際控制人操縱,使用持有至到期對外投資清償債務,不但大部分難以收回,其余部分還被弘康人壽管理層安排挪用作為新增注冊資本,投資面臨巨大風險;弘康人壽董事之間矛盾突出且難以調和;以上情況致使弘康人壽經營發生重大困難。”這家昔日的第一大股東,要求法院判令弘康人壽解散。
法院在一審駁回了黑龍江中兵礦業的訴訟請求。隨后,黑龍江中兵礦業提起上訴,不過后來又撤回。2015年6月,黑龍江中兵礦業將所有股份轉讓給鎮江和融,徹底退出了弘康人壽。
不過,判決書中對于黑龍江中兵礦業提到的,弘康人壽受到神秘實際控制人操縱一事并無直接回應。從2018年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開始,弘康人壽的實際控制人一欄變更為董事長盧德之。盧德之2015年10月即獲批擔任董事長,為湘暉系“盧氏兄弟”之一。時代周報記者翻閱弘康人壽七家股東的工商資料,并未發現盧德之與這些股東之間有關聯關系。
時代周報記者未能聯系到黑龍江中兵礦業,但就此案咨詢了原告和被告雙方的代理律師。黑龍江中兵礦業的代理律師—北京市法準律師事務所蘇國清表示,年久已忘;弘康人壽代理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虞長娟則表示,弘康人壽當時負責這個案子的工作人員已離職,不便再接洽此事,自己不方便不經過委托人同意直接回復。
弘康人壽有關人士則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這起訴訟是大多數保險公司常見的股東間利益糾紛,對方所稱情況已經有法院判決,最終判定其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不過,由于新業務發展較快,資本金消耗增加,弘康人壽擬引入新的股東,以解資金之渴。卓爾智聯(02098.HK)的孫公司一度計劃認購2億股,成為第一大股東,持股16.67%,不過如今已退出增資。
卓爾控股品牌負責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做出這樣的選擇與弘康人壽的發展狀況無任何關聯。中央勉勵民營企業聚焦實業、做精主業,去年公司董事長參加了民營企業座談會,進一步確定了公司“務實做精、守正做穩、創新做優”的發展方向。因此,卓爾控股將心無旁騖、專注主業,短期內不會再去做與“現代物流與供應鏈”這一主業關聯度不大的投資。
大股東與二股東之爭
除了對控股權的爭奪,險企大股東與二股東之間也可能發生激烈爭斗,其中,銀保監會的一紙罰單,揭示了永安財險兩個大股東的矛盾。
在西部大開發的熱潮下,永安財險早在1996年就成立,是我國《保險法》實施后第一批商業性、股份制保險公司。雖然誕生時間早,但是永安財險發展長期坎坷,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償付能力不足、股權糾紛情況復雜,直到2007年8月前任董事長張東武到任,進行增資擴股、經營和管理體制改革才實現盈利。
在張東武的主持下,永安財險引入頗具實力的國有企業陜西延長石油集團,以及上海復星集團等民營資本。2018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永安財險目前共有22家股東,實際控制人為陜西省國資委,復星集團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共計40.68%。
1月4日,銀保監會披露了新年第一張罰單,其中包括對董事長陶光強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通報指出,2017年12月4日檢查組得知,現場檢查與永安財險董事會臨時會議時間沖突后,約談董事長陶光強,要求適當延后董事會臨時會議,結果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被拒絕,影響了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
2017年12月12日,永安財險突然發布公告,經2017年12月6日第五屆董事會2017年第12次臨時會議審議,決定解聘蔣明總裁職務。蔣明曾任復星集團副總裁,來自第二大股東;而董事長陶光強曾在第一大股東任職,擔任過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7年12月,未到換屆的總裁蔣明突遭解職,永安財險的內斗被推向了前臺。憑借第二大股東的身份,永安財險的總裁之職長期都由復星集團指派,此次卻被董事會解除了職務。
盡管復星集團在官網發布關于永安保險近期情況的說明,解釋蔣明的退出主要是因為年齡原因,但一位接近永安財險的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蔣明被解除職務有點蹊蹺,(董事會內部)存在嚴重的不同意見。永安20多年來長期面臨人事問題,主要是股東之間、管理者之間的矛盾導致,需要大家齊心協力才能搞好發展。”
無奈的中小股東
在前述兩種股東糾紛之外,險企股權變動還可以窺見中小股東的不滿,同樣被載入判決書的安華農險一案頗為典型。
安華農險成立于2004年底,初始注冊資本2億元,由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等7家股東發起設立,股權分散,是保監會農業險新模式四家試點企業之一。
2011年11月,安華農險注冊資本由4.1億元增加至8.3億元獲批,引入融捷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環球銀證投資有限公司等股東。
融捷集團主要從事金融業和股權投資業務,董事長呂向陽亦是比亞迪(002594.SZ)副董事長,是比亞迪董事長兼總裁王傳福的表哥。
2015年9月,安華農險通過了一份增資擴股議案,增資對象僅限于公司現有股東,按各股東現有持股比例對應的同比例認購方式進行,如果逾期簽署認購協議和支付足額增資款,股東認購資格自動喪失;放棄部分額度進入第二輪認購,由其他股東仍按持股比例再認購,直至認購完畢。中科公司在第一輪認購了6.2615億股。
2016年11月,安華農險召開第4屆董事會第37次會議,修改了第二輪增資方案。在董事會主導下由合格增資主體協商確定認購額度,具體認購額度的分配由董事會綜合考慮公司主要股東的意見、參與本次增資各主體的相互認同度、增資主體原有持股比例、增資主體持有公司股份的期限等因素統一分配確定。
第二輪五家增資主體由此確立,其中中科恒源認購2.18108億股,盤錦龍德實業不得參與第二輪增資,兩輪增資后中科公司持股比例可達18%。中科恒源科技與湘暉系亦有關聯,“盧氏兄弟”之一的盧建之是該公司副董事長和股東。
2016年12月,安華農險召開第三十九次董事會會議,通過了《調整增資議案》,對第二輪認購額度進行了調整。中科恒源第二輪認購2.44249億股,兩輪下來持股比例提高至18.5%。上述兩輪增資結束,有11家股東未參與此次增資。
無奈之下,中小股東只能用腳投票。該增資方案在臨時股東大會表決時,收到了20.804%的反對票,一些股東還舉報到監管機構。2017年底,保監會下發“關于要求安華公司依法合規開展增資工作的函”,要求其退還相關股東增資資金,暫停股東中科恒源科技、陜西佳樂紫光科貿的增資權利,不得參與安華保險公司后續增資事宜,限制股東行使“公司股東優先購買權可以轉讓”的權利。
2018年底公布的判決書顯示,中科恒源起訴要求撤銷2016年第四屆董事會第39次董事會決議,并提到第37次決議擅自剝奪部分股東的第一輪增資資格;改變第二輪增資主體的確定標準和方式;擅自改變增資方案確定的增資額度等;盤錦龍德實業則因未能參與第二輪增資聯合上訴,不過以上訴求均未獲得法院支持。
對于股權糾紛的細節,時代周報記者聯系了這兩家股東的代理律師。中科恒源的代理律師—北京市中洲律師事務所周勝表示,不方便透露;盤錦龍德實業的代理律師—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黃豐及賴元超回復:“關于安華保險股東大會撤銷案件,因德恒所與盤錦龍德實業簽署了保密協議,案件的部分細節內容不方便對外透露。”
安華農險回復時代周報記者稱,2017年12月,我公司收到了監管部門的函件,函件對當時公司的增資事項提出了明確的監管要求,我公司嚴格按照監管要求進行了整改。
但安華農險近日風波再起,主要是高管出現變動。不久前,2015年緊急補位上任董事長的李富申,在2018年底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被免職,出自第二大股東的張韌鋒擔任起臨時負責人,代行董事長職責。
股權問題難解
時代周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除了能從權威渠道揭示的險企股權糾紛案例,還有許多險企的糾紛是尚未公開的,少數可窺的管道是股權變動和人事更迭。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余華良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險企股東之間常常會有不同意見,但很少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訴諸法律。
“正常市場都會有股權的變動,股權一旦生變,特別是大股東發生變化,會相應影響到高管的變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如果股權變化特別頻繁,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高管任職期限非常短。中國險企董事長和總經理任期超過三年的不多,這可能導致公司發展戰略再發生改變,影響到戰略的持續性以及經營特色的塑造。”
追溯資本競相進入保險業的原因,郝演蘇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保險公司雖然沒有賺到錢,但民營資本若能拿到保險牌照就意味著溢價能力,只要能正常運轉,造一些概念和規模就會吸引下一個接盤者,獲得收益。
前述麥肯錫的報告分析稱,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股東短時間內做大做強的過高期望,難以通過經營層得以實現,這是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同時,股東之間的利益和目標也不能達成一致,股東中不乏追求價值回報的穩健派,但也有把險資作為融資平臺而入場的“激進派”。
因此,為了規范公司治理,管好保險公司股東和資金來源,防止一些股東通過種種手段繞過償付能力監管和資本約束,保監會發布的最新《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要求單一股東最高持股比例不超1/3。
對此,朱俊生認為:“某個股東大了,并不意味著一定會帶來公司治理的混亂、一定會帶來這個股東凌駕在其他股東之上。關鍵點在于,股東要遵循公司治理的相關規則,維護投資者以及公司相關利益人的共同利益。”
一家不便具名的險企高管持相似觀點。他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避免一股獨大,不一定是正確的方向。如果公司誰都說了算或者誰都說了不算,這個公司會好嗎?公司創立之初,就一定會有人發起、有人主導,這是天然的屬性或特征。把它弱化到無人做主的地步,絕對會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郝演蘇則進一步分析,從管理的角度講,在不成熟的金融市場,防止一股獨大是有道理的。但金融機構股權太分散,也不容易統一意志。
全球性咨詢、保險經紀公司韋萊韜悅在2017年10月發布的《回歸保險本源,中小壽險公司發展之路》的研究報告曾建議,實行分類監管,即對不同類型公司采取不同監管措施。
郝演蘇則提出建議,好公司讓它往前走,不好的該關門就關門。
除了上述險企,時代周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華匯人壽、國華人壽、華海財險、安心財險、國聯人壽、長安責任保險、百年人壽、利安人壽等,也都面臨彌合股東糾紛、破解增資困局、穩定管理團隊等難題。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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