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5 11:29 | 來源:未知 | 作者:崔啟斌 李皓潔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銀保監會下發的《保險公司投資地方政府債務統計表》來看,須統計的資產類別包括公司債、企業債、信托、資管產品、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資產證券化產品、
摸底地方債風險
《通知》顯示,根據監管工作需要,要求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人身險公司、財產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就在地方政府債務領域的投資風險暴露情況開展書面調查,數據采集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9年2月15日前通過償二代監管信息系統報送。
從銀保監會下發的《保險公司投資地方政府債務統計表》來看,須統計的資產類別包括公司債、企業債、信托、資管產品、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資產證券化產品、PPP項目、政府合作基金、私募基金等。統計內容包括上述資產的風險暴露以及最低資本情況,如有已違約或預計將違約的資產,需上報詳細情況。
有金融從業人士介紹,此次調研重點或是想統計政府在財政預算之外有多少債務。此前財政部曾讓各地方政府匯報負債情況,是從負債端出發,而現在銀保監會是從保險機構的投資端出發,可能是要交叉驗證各地方政府債務的真正情況。
違規提供融資頻現
防范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已引起政府和業界的高度重視,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曾指出,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就如一座冰山,水面上的是顯性債務,而水面下的就是隱性債務。隱性債務的危險性不言自明。據地方反映,一些市縣靠借高利貸支撐。在當前問責機制下,多部門同時發力遏制隱性債務,若力度過大可能會提前引爆風險炸彈。
針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曾解釋,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是指沒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但又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擔最終償還責任的債務。
而在2018年初,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銀保監會相繼發布了《關于保險資金設立股權投資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關于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通知指出,要求股權投資計劃的投資收益與投資標的經營業績或收益掛鉤,嚴防以“名股實債”方式,變相抬高實體企業融資成本。同時,《指導意見》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涉及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提出要規范保險資金投資,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投資。在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關系國計民生的各類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資項目的同時,明確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險機構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
2018年9月13日,財政部預算司網站發布公告,披露8家金融機構因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被罰,其中涉及1家銀行和7家信托公司。據該公告顯示,2016年5月起,國民信托成立的“海安新農建應收賬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6個信托計劃中,南通市海安縣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等多家政府部門分別出具了承諾函,相關金融機構存在違規接受地方政府違法擔保等行為。因此,銀保監會對國民信托采取了暫停信政類業務3個月等一系列監管措施。銀保監會還表示,高度重視財政金融風險交叉傳染問題,依法依規問責相關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對遏制違法違規舉債、防范地方債務風險具有積極意義。
險資曾介入PPP等項目
海通證券在《地方隱性債務系列專題》報告中指出,我國2017年底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余額約為33萬億元。2017年底政府負債率為36.2%,而根據測算,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后,2017年底的政府負債率高達72.3%,高于國際警戒線。肖鋼曾在2018年全國政協相關會議上指出,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形式多樣,透明度差,債務風險高,已經成為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灰犀牛”。
據了解,政府在籌資中可能形成隱性債務的部分主要有銀行貸款(包括政策性銀行)、發行債券、設立政府基金、融資租賃和其他非標融資(包括券商資管計劃、基金子公司、信托、保險債權投資計劃等)等。海通證券還指出,從融資端的視角看,隱性債務主要集中于PPP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基金中的違規操作部分,以及大量的城投債、平臺貸款、融資租賃和其他非標融資方式中。
而在非標融資中的保險資管計劃方面,據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險資的債權加股權累計注冊額約為2萬億元,其中債權投資計劃累計注冊金額約為1.87萬億元,而這部分債權投資計劃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和不動產,大部分會流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資料顯示,在2016年和2017年,險資也有出現積極介入PPP項目、棚改項目建設的情況。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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