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于涉及養老業務,是否會有稅收優惠,引起市場上的浮想聯翩。
《指引》規定,養老目標基金定期開放的封閉運作期或投資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年、3年或5年,基金投資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等品種的比例合計原則上不超過30%、60%、80%。
前車之鑒,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透露,稅延養老險試點方案已經得到有關部門通過,保監會正在積極準備,將于近期推出。
控制基金下行風險
中銀國際證券資產管理板塊總經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養老金專業委員會委員曹陽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養老目標基金是新時代中國基金行業普惠理財的重大獻禮。社會老齡化特征逐步加速,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已取得突出成就,企業年金(第二支柱)正處于快速發展期,但兩者仍無法滿足未來的老齡人口日益增長的生活需要,因此,急需發展我國養老體系的第三支柱進行補充。
公募基金行業對此次指引的發布特別期待,不僅僅是因為公募基金行業又新添了一類基金品種,更重要的是,《指引》吸收了海內外的優秀實踐經驗,真正從養老保障體系第三支柱的需求特征出發。
曹陽表示,《指引》在三方面幫助投資者優中選優。首先,嚴選養老目標基金管理人。申請募集養老目標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需成立滿2年,最近三年平均公募基金管理規模(不含貨幣市場基金)在200億以上或者管理的基金中基金業績波動性較低、規模較大,投資、研究團隊不少于20人(其中符合養老目標基金基金經理條件的不少于3人),成立以來或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其次,嚴選養老目標基金的基金經理。要求養老目標基金的基金經理需具備5年以上金融行業從事證券投資、證券研究分析、證券投資基金研究評價或分析經驗,其中至少2年為證券投資經驗,或者具備5年以上養老金或保險資金資產配置經驗。
第三,嚴選養老目標基金的子基金。養老目標基金應當以基金中基金的形式,要求管理人應制定子基金選擇標準和制度,并對子基金的選擇提出了明確要求。子基金運作期限應當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凈資產應當不低于2億元;子基金為指數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種的,運作期限應當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報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凈資產應當不低于1億元。
流動性一直是公募基金的一個難題,由于市場波動大,追漲殺跌的情況非常普遍。為了平衡關系,《指引》明確了養老目標基金應當采用定期開放的運作方式或設置投資人最短持有期限,與基金的投資策略相匹配。首先,定期開放的封閉運作期或投資人最短持有期限應當不短于1年;其次,如果封閉期越長,投資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上限越高。同時,《指引》明確養老目標基金可以設置優惠的基金費率,并通過差異化費率安排,降低投資成本,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
此外,《指引》明確投資策略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長期穩健增值為目標,對目標日期策略和目標風險策略進行詮釋。同時,《指引》對基金銷售做出明確要求,向投資人推介的目標日期基金應與其預計的投資期限相匹配,還要根據投資人年齡、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向投資人推介適合的養老目標基金,引導投資人開展長期養老投資。
稅延養老優惠額度受關注
由于涉及養老業務,是否會有稅收優惠備受市場關注。
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曾多次呼吁,鼓勵個人開立稅延型個人養老金賬戶,并自主投資于公募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產品,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養老體系的發展,但目前仍未有實質性突破。隨著中國老齡化程度越來越高,這個問題越發急迫。
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首席經濟學家、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長姚余棟也表示:“稅收遞延非常重要,不要看它小,但是能夠撬動非常大的基金,甚至一個支柱。稅收遞延是非常關鍵的,而且量應該足夠,對于及時啟動第三支柱很重要。”
與《指引》一樣,稅延養老險同樣備受關注。3月5日,廣東省代表團在駐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到會聽取意見。陳文輝透露,目前,稅延養老險試點方案已經得到有關部門通過,保監會正在積極準備,將于近期推出。
所謂個人稅延養老險,即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種養老保險。目前,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險試點的準備工作。
事實上,稅延養老險從首度提出到政策漸近,已有近十年時間。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首次提出要適時開展稅延養老險試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在稅收遞延的模式上可能采取“稅基遞延”模式,即在繳費及收益階段免稅,領取階段由稅務部門進行遞延稅收的代扣代繳。這意味著,同等收入下投保,時間越早,未來可省稅額越高;同等時間下投保,收入越高,未來可省稅額越高。
不過,某保險公司高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稅延養老險可以略微降低個人稅務負擔,但這更多屬于滯后處理,因為其操作方式是個人在稅前列支保費,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稅優養老險優惠額度有限,可能無法滿足實際需求,這從稅優健康險的銷售情況即可窺見。”
個人稅優健康險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允許帶病投保,保證續保;享受2400元/年(200元/月)予以稅前扣除的福利。
某保險公司精算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稅優健康險使得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予以稅前扣除的福利,但是這一額度不高,尤其針對年齡偏大的人群。
“此外,稅優健康險允許帶病投保、不得拒保、保證續保,在信息系統、人才儲備、資金管理、展業資源等方面,對保險公司提出較高要求。保險公司逆選擇風險加大,短期難以實現盈利,因此態度相對謹慎。”該保險公司精算人士續稱。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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