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8 03:55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月6日,歐浦智網發布《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的公告》,從文字中不難窺見股東的怒火與不平。
從資管計劃、信托計劃不得展期必須清盤終止,或是觸及平倉線遭強行清盤;到股權質押觸及平倉線,可能存在平倉風險……近期這類上市公司公告顯然多了起來。特別是一些跌幅超前的股票中,信托計劃與資管計劃的身影頻頻出現。
2月6日,歐浦智網一則公告很是吸引市場目光,公告直指渤海信托與光大信托違規強制平倉,致使股東所持259萬股瞬間消失。
對此,當事者對券商中國記者進行了獨家回應。
據統計,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信托計劃持股達到622只股票,市值約2200億元,其中,信托計劃持股占總股本比例超過10%的上市公司有19家。在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相關個股跌停之下,上市公司股東以及董監高與托管機構信托公司在平倉方面的矛盾也愈演愈烈,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怒火中燒的公告
2月6日,歐浦智網發布《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的公告》,從文字中不難窺見股東的怒火與不平。
公告顯示,2018年2月1日下午17時,呂小奇接到信托公司關于一致行動人鴻軒3 號、奇益 7號、奇益8號三個產品的補倉要求后,于當日及次日回復多份說明函多次溝通表達補倉積極性,表示有充分能力補倉和后續補倉時間安排,以及作為歐浦智網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警告信托方需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可隨意減持,但信托方未予以采納并不給予補倉時間。次日 2018 年 2 月 2 日開盤后,信托方未遵守相關減持規定及辦法,直接進行歐浦智網股票賣出操作,造成持股5%以上股東被動減持歐浦智網股份。
同時,在其他說明中,歐浦智網再次強調表示,“信托公司強制賣出歐浦智網股份,造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本次被動減持。”
從持倉變動來看,遭遇減持后,牛散呂小奇所持歐浦智網股份由6.8756%降至6.6304%,259萬股被砍。
歐浦智網董秘楊慧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信托那邊的具體細節不是十分清楚,大致就是公告所呈現的內容。”
兩家信托:這個鍋我不背
公告顯示,光大鴻軒3號證券投資單一資金信托(以下簡稱“光大計劃”)、渤海信托·奇益7號證券投資信托(以下簡稱“渤海計劃”)均為呂小奇的一致行動人。
據記者了解,兩單信托計劃均為通道業務,兩者在結構上略有差異,光大計劃為單一資金信托,而渤海計劃則有優先劣后的結構化設計。
2月2日,光大計劃以10.116的均價賣出142.31萬股,成交金額約1440萬;渤海計劃以10.003的均價賣出116.62萬股,成交金額約1167萬。
某證券信托部負責人認為,“這類業務一般很少會出現爭議,信托公司會在自己不存在管理風險的前提下,盡可能給客戶方便,也許是雙方溝通有問題。”
單就歐浦智網公告來看,兩家信托公司不惜違規操作也要進行減倉,這到底是為什么?對此,渤海信托與光大信托均對券商中國記者進行了獨家回應。
1疑問一:是否存在違規操作
光大信托:我司完全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受托人職責。
渤海信托:我司成立的奇益7號信托項目并非呂小奇的一致行動人,所以不涉及持股5%以上大股東減持的相關規定,我司完全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受托人職責,我司進行連續變現操作的原因是呂小奇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補倉。
2疑問二:是否充分提示溝通
光大信托:2018年2月1日,該產品跌破平倉線,我司履行受托人職責通知委托人,并多次提示,委托人在收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補倉,我司依照合同約定進行了處理。
渤海信托:2018年2月1日,奇益7號收盤后已跌破止損線0.88,我司于16:17分向補倉義務人呂小奇發送了補倉通知,呂小奇在收到通知函后未按要求進行補倉,已發生違約。
3疑問三:合同如何規定
渤海信托:本信托只設置預警線和止損線。合同約定在T日收盤后的信托財產單位凈值不高于止損線時,受托人可以通過錄音電話、電子郵件方式中的任意一種對補倉義務人進行通知,發送通知即視為送達。
補倉義務人應于T+1工作日11:30前追加資金至信托財產專戶,使T日信托財產單位凈值高于預警線。
若補倉義務人未及時追加或雖已追加但不符合對頂,則無需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有權自T+1日下午13:00起開始實施不可逆的強制性平倉操作,對本信托持有的全部證券資產按市價委托等方式連續變現,直至信托持有的證券全部變現為止。
某業內人士表示,“在權益處理上,信托公司可以酌情處理。如上午11:30前要補倉,不補下午就要平倉,但在13:00點平倉還是14:00點平倉,是可以酌情處理的。若客戶在下午14:00補倉了,那就可以不平倉。”
4疑問四:至今呂小奇是否完成補倉
光大信托:據悉,委托人正在籌措資金,目前尚未完成補倉。
渤海信托:我司于2018年2月2日17:29分向呂小奇發送了《奇益7號、奇益8號項目平倉操作通知》,告知了信托財產的變現情況,并告知補倉義務人:“如果補倉義務人在平倉變現完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追加增強信用資金使信托財產單位凈值大于等于1.00,受托人重新開始接受投資顧問的投資建議,本信托繼續運作;否則,本信托提前終止。”
據記者了解,截至2018年2月7日13:00,呂小奇仍未對渤海計劃進行補倉。渤海信托表示,“呂小奇未進行任何補倉動作,且未知會我司其補倉意愿,我司將根據信托合同提前終止信托。”
并非個案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開年以來,有61位上市公司股東通過信托公司進行了股票質押融資,其中,有兩只股票在2月6日發生了跌停,分別是中鐵信托相關計劃持有的國創高新(6.710, 0.10, 1.51%),以及陜國投計劃持有的中源協和(17.650, 0.31, 1.79%)。
仔細來看,國創高科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于1月26日在中鐵信托質押了3.39%股份。WIND數據顯示,自1月26日起,國創高新的股價便跌跌不休,從8.89元跌至了6.61元,年初至今已跌去34.62%。
無獨有偶,類似的除了上市公司股東所持份額被信托公司強平,上市公司董監高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份額也“被調整為零”的過往。
時間回溯至1月19日,由于股價連續暴跌,上市公司神霧節能(13.430, 0.00, 0.00%)部分董監高用于增持的兩個信托計劃抵不住股價下行壓力出現爆倉,涉及約4.3億元增持金額。
具體而言,神霧節能部分董監高持有的“陜國投•聚寶盆30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陜國投•持盈88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凈值已低于止損值,并未按時足額追加增強信托資金,份額已被調整為零,參與上述兩項資金信托計劃的公司董監高不再享有上述信托項下任何權益。
據記者了解,在神霧節能董監高增持份額中采用了1:2的結構化杠桿配資,優先級資金來自銀行配資,劣后級來自董監高資金,信托公司承擔事務管理責任,在股價大幅下跌之下,信托公司進行過多次提醒。
在回復交易所問詢函中,神霧節能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確實采用了結構化信托產品進行增持,但鑒于約定的止損值和杠桿比例較高,且公司股價短期內連續大幅波動,導致信托計劃追加資金義務人無法按時足額追加增強信托資金,致使參與增持的相關董監高持有的相應信托份額于2018年1月18日被強制調整為零。
信托計劃持股市值2200億元
信托高管支招證券信托轉型
在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相關個股跌停之下,上市公司股東以及董監高借力信托計劃增持的上市公司份額,面臨跌破凈值的風險,致使上市公司股東以及董監高與托管機構信托公司在平倉方面的矛盾愈演愈烈。
根據統計,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信托計劃持股達到622只股票,市值約2200億元,其中,信托計劃持股占總股本比例超過10%的上市公司有19家。
業內人士預計在市場大幅震蕩,股價連續下行壓力之下,類似大股東爆倉的情況可能會連續出現。
有信托業內人士建議,信托公司保護優先級受益人利益進行強制平倉無可厚非,然而,若強平5%舉牌的股份或涉及違反證監會的減持新規,信托公司做證券類信托業務可以盡量做增持5%以下的上市公司增持計劃。
信托持股622只股票市值2200億
在市場震蕩,股價連續下行之下,信托持股計劃進行強平的狀況可能會連續出現,那么這部分規模有多大呢?
天風證券分析師劉晨明統計,根據三季報所披露的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數據進行統計,目前涉及到資管新規的股東主要包括信托計劃、資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
“這些資管產品涉及到1039只股票,持股市值為5050億。其中,信托計劃涉及622只股票,持股市值為2200億。”劉晨明在研報中表示。
其中,信托計劃持股占總股本比例超過10%的上市公司有19家,包括青海華鼎(5.930, 0.12,2.07%)、新華龍、海航基礎(11.160, 0.00, 0.00%)和遠興能源(2.770, 0.02, 0.73%)等。
記者注意到,信托持股計劃在近期備受關注,還與行業降杠桿有關系。
2016年銀監會所發的58號文,要求結構化股票投資信托產品分級比例原則不超過1:1,最高不超過1:2。
據記者了解,在實際操作中,不少信托公司為了搶占股票配資業務份額,“創新”性地引入了帶有夾層的結構化信托業務,以3:1:8或3:2:10的形式進行配資,變相的突破了監管的規定,杠桿比例達到1:3或1:4。
然而,在今年1月,相關銀監局對多家信托公司現場檢查中,發現了上述涉及違規配資的行為,信托公司不得不暫停帶有夾層的結構化配資業務。
劉晨明表示,在當前信托計劃可能面臨兩種降杠桿的壓力,一種則是夾層結構化信托的暫停。另一種是權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降至資管新規的1:1,且問題的關鍵在于存量信托計劃到期之后是否能延續。如果不能延續,那就只能通過賣出資產以降低杠桿,這是市場所擔憂的問題。
不過,劉晨明表示,目前無法統計到總體的到期情況和計劃使用杠桿的情況,難以對這些計劃到期后給市場造成的沖擊進行準確的估計。如果我們假定這些計劃在未來兩年均勻到期,那么每個月到期的規模約為210億,再考慮到其中存在合規計劃、杠桿比例等因素,實際每個月的沖擊可能還會低于210億。
證券信托業務如何轉型
2月7日,歐浦智網股東通過公告怒懟渤海信托主要涉及兩點,一是認為信托公司不人性化,沒有盡到足夠提醒義務,二是,信托公司強制平倉可能涉及大股東觸犯減持新規。
“歐浦智網大股東的公告,一是表示自己有資金補倉,但信托公司沒有給時間,其次是,強調自己是被動減持,不是主動減持,如果違背減持新規,那么責任方在信托公司。”華南某信托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
2017年5月證監會修訂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簡稱“減持新規”),相關交易所也出臺了減持新規的實施細則,規范大股東和董監高的減持行為,要求通過“事前披露”、“事中披露”和“事后披露”對信息及時進行披露。
如果大股東和董監高違反減持新規,將會受到交易所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那么在市場瞬息萬變,股價大幅下跌之下,股東方可能無法進行詳細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披露,信托公司為保護優先級受益人強制平倉是否違背減持新規?
“按照信托合同文件來操作,渤海信托可能并沒有錯,畢竟若是事務管理型信托,信托公司只承擔通道職責。”華南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不管怎么說,信托計劃持股5%以上就是名義上上市公司的舉牌者,如果進行平倉減持就會涉及減持新規的紅線,從這方面來說上市公司指責渤海信托可能確實也沒錯。”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
在市場和外界關注的壓力之下,又有減持新規的限制,在市場大跌之下,如果處理不好,可能導致大股東與托管機構的矛盾,信托公司該如何繼續穩妥的承接證券信托業務呢?
一家長期從事證券信托業務的西部某信托公司副總對記者介紹經驗。
“我們依舊會按照信托合同來操作,按照要求留痕,盡責做好提醒義務,如果未能在規定時間給予補倉,為了保護優先級受益人利益,信托公司仍然需要進行平倉操作。”西部某信托公司副總對記者坦言。
上述信托公司副總表示,一般在上市公司股價接近預警線的時候,會提前至少3天通過電話或郵件形式給大股東進行提醒注意補充,“一般也會給大股東一定時間,要求其至少在下午2點前進行補倉,如果不補倉只能強平了,事情雖然按照合同規定來,但盡量做得人性化一些,也需要有市場的專業判斷。”
另外,上述信托公司副總稱,為了更穩妥開展業務,規避減持新規的影響,應盡量少做增持股份達到5%的舉牌信托計劃,“因為舉牌涉及到一致行動人,一旦市場風吹草動,需要協調很多人進行補倉,可能一致行動人中有意見不統一的,并不好操作,同時規避減持新規的限制。”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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